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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ul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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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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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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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 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料。本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 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 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本次调整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参考相类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津贴水平,依据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公司的经营业绩而确定的,体现了责、权、 利一致性原则,新的津贴标准公平合理。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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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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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调整独 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志扬:
谢 衡:
黄 杰:
2012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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