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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ul 10, 2012
54543_rns_2012-07-10_5d61559b-b946-4286-bcf4-3879b0e3c204.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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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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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如期归还,公司此次继续以 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 投资。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6个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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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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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志扬:
谢 衡:
黄 杰:
2012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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