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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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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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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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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永聪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1-6220318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3楼

骞军法先生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增补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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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滕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220318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3楼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沈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 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补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增补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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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骞军法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骞军法先生曾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规室经理、易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心经理、海南海岛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工会委员会主席、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部党支部书记等职务。骞军法先生曾获证券时报第八 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优秀董秘、上海证券报 2016 年金治理上市公司资本创 新董秘、新财富杂志社第十三届新财富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 司百强优秀董秘等荣誉。

骞军法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对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骞军法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与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骞军法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 ” 骞军法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截至目前,骞军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陈永聪先生,1983 年8 月出生,于2007 年7 月获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 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永聪先生于2012 年8 月至2013 年12 月任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内 平台事业部负责人;2014 年1 月至2016 年2 月任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游戏事业群总经理;2017 年3 月至2018 年7 月任本公司游戏事业群总经理 兼首席运营官;2016 年1 月至2018 年7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7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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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永聪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陈永聪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与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永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陈永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陈永聪先生持有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8843%份额, 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135,579,672 股。

(3)滕丽丽女士,1986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滕丽丽女士曾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佳通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黑桃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滕丽丽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对证券事务代表的 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滕丽丽女士与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的 情形。

滕丽丽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 ” 滕丽丽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截至目前,滕丽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沈军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于 2000 年 6 月获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 2003 年 6 月获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 2008 年 12 月获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 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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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军先生于 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行政 法部副主任和国际法部委员;2008 年 5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 研人员、副所长。沈军先生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省法学会评估法学会副会长、 行政法学会理事、浙暨法学家理事。

沈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人员 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沈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情形。

“ ”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沈军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截至目前,沈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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