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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y 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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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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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1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14 年5 月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 事9 人,其中,独立董事瞿金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 立董事陈舒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聂德林先生因公出国,未能亲自出 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袁志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 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 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 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袁志敏先生以同意票11 票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请如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同意票
1 袁志敏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1票
2 李南京 总经理 11票
3 宁凯军 董事会秘书 1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南京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请如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序号 姓名 聘任职务 同意票
1 蔡彤旻 副总经理 11票
2 聂德林 副总经理 11票
3 宁红涛 副总经理 11票
4 宁凯军 副总经理 11票
5 何勇军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11 票

1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14 年5 月21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经 过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与会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袁志敏 瞿金平、齐建国、陈舒、李南京
2 提名委员会 陈舒 瞿金平、袁志敏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齐建国 卢馨、袁志敏
4 审计委员会 卢馨 陈舒、宁红涛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曹 思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 月23 日

2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宁凯军:男,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香港科技大学 EMBA,全国轻工行业劳动 模范。2000 年加入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曾任产品线总经理、技术总监、 技术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塑料改性与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副 主任,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委会副主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广州市 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宁凯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410,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与本公司或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宁凯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条件。

何勇军:男,硕士,MPAcc 学位。2003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会计学专业, 2008 年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职于中石油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公司,2005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北方市场业务经理、监事、总经理助 理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何勇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何勇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曹思颖:女,1986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硕士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 院)企业管理专业。2010 年 8 月加入公司,曾任质量与责任成本会计师、应付账款会计师, 2013 年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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