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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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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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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履 行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 指引》的要求,现将2013年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4人,人数达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 完全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会议9次。会议召开前我们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议期间,我们能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13年共召开3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股东权益分派、 回购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在召开会议前,我们认真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本年度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匡镜明 9 5 3 1 0 2
梁振锋 9 5 3 1 0 3
任剑涛 9 4 3 2 0 2
崔毅 9 6 3 0 0 3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借款情况、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认为:截止2013年末,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符合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 156,505.37万元(包括用于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42,680.05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97,450.00万元。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相关规定 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通过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 解,未发现其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公司的提名、聘任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3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机构。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规定,实施了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份回购方 案,切实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权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 相关承诺进行督促和落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 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3年共发布定期公告4份,临时公告66份。我们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 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 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解、监督和检查,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 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财务报告等相关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 现。

(十一)董事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2013年,我们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均认真参与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加强与董事长、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事务 所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 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针对定期报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我们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 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 2013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

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参与年报审计的各 个重要阶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匡镜明、梁振锋、任剑涛、崔毅

2014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