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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y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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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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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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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在公司生 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 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 年1 月2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 街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1 月2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2、2020 年4 月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4 月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

3、2020 年6 月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 西街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2019 年度Compo Investco GmbH(原Kingenta Investco GmbH)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及致歉声明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更正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6 月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8)。

4、2020 年8 月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 街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确定第五届职工监事吴秀清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8 月6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

5、2020 年8 月21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8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

6、2020 年8 月26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8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

7、2020 年9 月29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9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

8、2020 年10 月29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 年10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监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 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20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 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 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将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2020 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但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第3-00721 号),截止本公告日,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完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 的前期报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 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重大调整的可能性。

4、公司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年度无 重大出售或者收购资产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认为: 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0 年相关 对外担保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担保有助 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公 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 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同意《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缺陷认定,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履行监督职能, 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

7、公司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内幕信息及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 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 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 报公告前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 的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2021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1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目标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要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每月要对公 司生产、销售、成本及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做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 全面分析。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 高。监事会每季度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结 果向股东进行全面报告。

3、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定期向股东 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5、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