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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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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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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2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介绍

2015 年5 月18 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正大”)与自然人 朱崇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云南金正大以自有资金3,170.08 万元收购朱崇 坤持有的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正”)60%的股权。股权 收购完成后,云南金正大将持有云南中正100%的股权,其成为云南金正大的全 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孙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 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与朱崇坤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股权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朱崇坤,身份证号码:372801**********71

住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新华路108 号1 号楼2 单元201 室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仕青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号:53012210001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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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磷酸、磷铵、硫酸、磷矿石、复合肥、水溶性肥料、氟硅酸钠、 化工原料、化工设备制造、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汽车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云南金正大持有云南中正40%的股权,朱崇坤持有云南中正60% 的股权。本次交易后云南金正大持有云南中正100%的股权。

  • 3、交易标的财务概况

本次云南金正大收购的股权为朱崇坤所持有的云南中正的60%的股权,上述 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云南中正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297.38 15,013.91 24,555.43 766.99

(上述数据经山东中喜信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 1、转让股权数量:朱崇坤将其持有的云南中正60%的股权转让给云南金正

  • 大。

2、股权转让价款是云南金正大为获得朱崇坤所持有的云南中正60%的股权 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云南 金正大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3、根据经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 年12 月31 日云南中正净资产价值 52,834,672.38 元(大写:伍仟贰佰捌拾叁万肆仟陆佰柒拾贰元叁角捌分),并 结合云南中正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朱崇坤同意以3,170.08 万元(大写: 叁仟壹佰柒拾万零捌佰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云南中正的60%的股权转让给云南 金正大。

(二)股权转让款及支付方式

  •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云南金正大向朱崇坤支付股权转让款

  • 的60%,即1902.08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零贰万零捌佰元整)。

    • 2、双方签署协议后,朱崇坤积极配合云南金正大就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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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签署所需的文件,向晋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 相关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准备齐全后,朱崇坤协助云南金正 大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确保在朱崇坤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后10 个工作日内完 成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3、在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获得晋宁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7 个工作日内,云南金正大向朱崇坤支付 转让价款的40%,即1,268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五、本次收购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本协议目的一是加强云南金正大对云南中正的控制与影响,将云南中正 打造成为磷资源综合利用与研究的平台、技术转化平台,为公司进行磷资源深加 工,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纵向扩张,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借助云南中正地处 云南,依托云南与东南亚国家山水相连的地缘优势,加强对云南经济作物市场的 开发,并作为开发东南亚市场的桥头堡。

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金正大将持有云南中正100%的股权,其成为云南金 正大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孙公司。本次收购所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0.45%,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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