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l 8, 2014

54504_rns_2014-07-08_69eb3663-88c8-45c7-aca5-d40f985e5dd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4-0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介绍

2014 年7 月8 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正大”)与自然人 朱崇坤(以下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云南金正大将其持有云南 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正”)38%的股权以2,576.43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朱崇坤。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中正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为:云南 金正大持股比例为40%,朱崇坤持股比例为6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 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与朱崇坤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出售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朱崇坤,身份证号码:372801**********71

住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新华路108 号1 号楼2 单元201 室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宏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号:530122100013388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营范围:磷酸、磷铵、硫酸、磷矿石、复合肥、水溶性肥料、氟硅酸钠、 化工原料、化工设备制造、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汽车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云南金正大持有云南中正78%的股权,朱崇坤持有云南中正22% 的股权。本次交易后云南金正大持有云南中正40%的股权,朱崇坤持有云南中正 60%的股权。

3、交易标的财务概况

本次云南金正大出售的云南中正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亦 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向云南中正提供委托理财,公司 为云南中正的担保余额为0 元,云南中正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云南中正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
14371.58 9877.14 16361.83 -1029.40
有限公司

(上述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云南中正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18298.13 负债总额14340.78 营业收入6890.69 净利润-537.09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1、转让股权数量:云南金正大将其持有的云南中正38%的股权转让给自然 人朱崇坤。

2、股权转让价款是朱崇坤为获得云南金正大所持有的云南中正38%的股权 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朱崇 坤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根据经评估机构评估的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并结合云南中正的实 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云南金正大同意以2576.43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 柒拾陆万肆仟叁佰元整)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中正公司38%的股权转让给朱崇坤。 (二)股权转让款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朱崇坤向云南金正大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40%,即1030.57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万伍仟柒佰元整)。

2、在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获得晋宁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7 个工作日内,朱崇坤向云南金正大支付 转让款项的60%,即1545.86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元 整)。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金正大此次出售云南中正的股权,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及磷肥 行业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聚焦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在对外合作方面 积累了经验。本次出售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管 理效率,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定价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云南金正大持有云南中正的股权比例为40%,云南中正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