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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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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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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国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国福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国福先生,中国国籍,男,1950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国家 化学工业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青海省海西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名誉会长、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副会 长兼秘书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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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6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6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5次,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审议了《2023 年度提名 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审议了《2023 年度战略委员会 工作报告》《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30 万 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 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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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审核相关资料、沟通管理层及咨询第三方中介机构等方 式,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认为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并均发表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等文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审议及 披露程序均合法合规。

(三)提名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该事项提名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相关 审议和聘任程序均合法合规。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和选聘程序均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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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 良好沟通,通过邮件、电话、网络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 理与财务状况,积极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情况,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 讨论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结果等重要审计事项,并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 告的编制和审计过程,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出具 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准确与客观。

五、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办公情况

为全方位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 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对 公司重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及子 公司的影响,充分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包括了解公司年度审 计、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的最新 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职。2024年度,本人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5天。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 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 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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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应议案,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合理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职,发挥好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本人也将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独立董事陈国福在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审议。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国福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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