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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9, 2018
54504_rns_2018-10-29_c2ad3ecf-0a6e-41c7-9aca-9e0c3d8a332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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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18 年10 月26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予以注销的独 立意见
因公司2017年业绩未能达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业绩考 核目标,拟注销198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 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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