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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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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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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金正大生态 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的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万连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白瑛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CEO),同意聘任高义武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宏坤、颜明霄、郑 树林、胡兆平、翟际栋、徐恒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计国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崔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确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确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 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及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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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李杰 利本人同意,且其任职资格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李杰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杰利先生具备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也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审查,我们认为李杰利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 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此,同意李杰利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2016年业绩未能达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 核目标,拟注销19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五、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 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

六、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其内容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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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现 金分红,增强了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祝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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