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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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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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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利 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要求,将201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6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调查、获取做出 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 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还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5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 年6 月16 日,就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进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7 月15 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下列事项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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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 (1)关于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2)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3、2015 年7 月20 日,就公司201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 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3)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4、2015 年11 月19 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下列事项发表独

  • 立意见:

  • (1)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

  • 意见;

    •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3)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2015 年12 月11 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下列事项发表独

  • 立意见:

    • (1)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 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股票期权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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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人员名单。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投资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 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等进行了调研、分析和讨 论,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提出了有益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 2015 年度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通过及时了解媒体信息等渠道,多方面了解 公司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另外还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深入交谈,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3、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 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独立董事王蓉在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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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