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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Dec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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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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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4]第3-00149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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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4]第3-00149 号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4 年11 月21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 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要求编制专项说明,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本次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口头证词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 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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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金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海涛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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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1,422,92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30 元。截止2014 年11 月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422,924 股,募集资金总额2,059,999,977.20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2,471,422.92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28,554.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376610100100271938 369,099,977.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 1610021029200099161 1,230,000,000.0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7372010182600256054 430,000,000.00
合 计 2,029,099,977.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 年5 月29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 将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 323,727.09 123,000.00
2 农化服务中心项目 58,000.00 4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合 计 381,727.09 20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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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金正大诺泰 尔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硝基复合肥及 40 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 司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贵州瓮安县,募集资金到位前,该公司 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募 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4 年11 月2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投入时间
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 514,223,543.21 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11月21日
合 计 514,223,543.21 -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 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 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置换金额514,223,543.21 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4 年11 月21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1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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