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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C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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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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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4 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 流量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振隆、陳永祥會計師查核完竣,並經 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具營業報告書(請參閱報告事項一)。敬 請 承認。

二、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詳如后)。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案由:擬具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表,謹提請 承認。

說明:

一、謹擬具盈餘分配表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 785,687,002
加(減):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123,036,136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14,472,254
本年度稅後淨利 48,729,818
可供分配盈餘 971,925,210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8,623,821)
股東紅利-現金 (95,426,147)
期末未分配盈餘 $ 857,875,242

二、113年度淨利48,729,818元,擬自11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紅利 95,426,147元,每股配發現金0.5元。

三、本次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擬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盈餘分配案後,授權董事 長決定。發放現金股利時,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款 ,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四、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其轉讓、轉換及註銷或另因其他等因素,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數,使股東配息率因此而發生變動者,擬請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五、本案業經114年3月6日第3屆第4次審計委員會及第22屆第5次董事會決議通

過。

決議: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謹請 公決。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85442號令規 定辦理: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規定,補充規定股票上市或上櫃公司於章 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之相關事項。爰 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下: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廿六條: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基於公司
營運之需要暨股東權益最大化之
考量,股利分配採剩餘股利政策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
低於0.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百分之五董事酬勞金;另提撥不
低於0.1%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第廿六條: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基於公司
營運之需要暨股東權益最大化之
考量,股利分配採剩餘股利政策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
低於0.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百分之五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
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扣除累積
虧損後,再就餘額計算員工、董
事酬勞。
依據證券
交易法第
14條第6項
規定,訂明
以年度盈
餘提撥一
定比率為
基層員工
調整薪資
或分派酬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餘額計
算員工、董事酬勞及分派基層員
工之酬勞。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五十四年十二
月十七日。
餘 略。
第五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
六月二十七日。
第五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五十四年十二
月十七日。
餘 略。
第五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
六月二十七日。
增列修正
日期
六月十九日。

二、本案業經114年3月6日第3屆第4次審計委員會及第22屆第5次董事會決議通

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