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HC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16, 2018

51940_rns_2018-07-16_d5e4e3d0-4a49-489a-9555-3e7dabae8ddb.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6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3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涼州街62號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5536052

股東常會通知請即拆閱,如無法投遞請即退回

本公司股務課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料將依法令之保存期限保存,特此告知。

==> picture [3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9 8 4 號 國內郵簡

==> picture [16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6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東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高~~ 興昌

s

==> picture [539 x 5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貴股 107 出席通知書 本簽到卡未經本公司加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
□親自

如 蓋印章者無效。 107 □委託 出席簽到卡
親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時間:107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自 舉行之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即請察照 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318號(本公司)

並將出席簽到卡寄交本人收執。

請 此 致 股東戶號:

寄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數:


委 ︵ 股東戶名:

股東: 出 收
戶號 席 股東通訊地址:
請勿 件
股東: 蓋 代理人姓名:
戶名 章 人
︶ 代理人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簽名或蓋章
編號: 編號: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
戶 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印鑑卡 號 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
姓 名 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
印 定辦理。
稅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
身分證字號 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別 四、 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
籍 鑑 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得免填戶號)。
貫 五、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使用委託書規則另有規定
外,其代理之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縣 區(鄉鎮) 里(村) 鄰 之三。
六、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所受委託之人數不
戶籍地址 巿 路(街) 段 巷 弄 號之 ( 樓) 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委託者,其代
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亦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 。
通訊處 七、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
親自填具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
電 話 登日 年 月 日 股務代理機購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
記期 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
方式代替之。
八、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課。
九、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
※本印鑑卡如列有股東資料者(集保新戶),請將印鑑卡及身份証影印本正反面一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份寄回,以維股東權益,未附身分證影本者視為未完成登記。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
----- End of picture text -----

  •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 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 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 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 定辦理。

  •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 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四、 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 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 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得免填戶號)。

  • 五、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使用委託書規則另有規定 外,其代理之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三。

  • 六、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所受委託之人數不 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委託者,其代 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亦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

  • 七、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 親自填具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 股務代理機購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 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 方式代替之。

  • 八、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課。 九、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107.04.10

~~高興~~ 昌

請 沿 虛 線 先 摺 再 撕

==> picture [589 x 8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4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