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FIC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Sep 4, 2017

51791_rns_2017-09-04_5159264e-09a1-4055-b9bd-83b3d505be54.html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16 廣豐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9/04 發言時間 14:27:58
發言人 陳素靜 發言人職稱 會計副理 發言人電話 (02)27730088-234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08/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14
2.減資基準日:106/08/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壹、本公司業經106年股東常會決議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60027542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擬依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計畫書。
貳、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05,935,742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59,357,42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05,935,74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0,593,574 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85,342,1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1,853,421,680元。
參、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一)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換發
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二)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三)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肆、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6年10月3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06年10月5日起至106年10月19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6年10月10日。(因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至106年
10月6日止,郵寄辦理者以106年10月10日前郵戳日期為憑)
(四)停止辦理舊股票過戶自106年10月11日起至106年10月19日止。
(五)減資換發基準日為106年10月15日。
(六)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預訂為民國106年10月20日。(自新
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
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6年10月20日。
伍、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製發之「股票換
發申請書」。
(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 、(673/671)發行人
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及原
留印鑑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
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 、
(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減資退還
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四)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
辦理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五)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
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陸、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計畫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內容若因法令
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10/1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0/11~106/10/19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106/10/20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5,342,168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計畫書已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6年10月20日
本公司本次現金減資屬資本公積轉增資比率為12.66%,應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