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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TONE ELECTRICAL (ZHEJIANG)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Sep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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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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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陈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独立董事陈工先生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独立董事陈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开创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工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陈工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工,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1983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教授、院长、党委书记。 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 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表决权:

1、《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 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 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人员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声明:针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 3.00-5.00,征集 人陈工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 2、征集期限: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30-11:30,

  • 下午 14:00-17:00)

3 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 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 收件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21025

联系电话:0579-89163684

传真:0579-8916804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 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 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 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 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 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 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 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 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 2024 年 9 月 20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 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陈工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3.00 《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 2、委托投票的股东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

  • 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 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