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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ino Separation Technology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Aug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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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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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 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 — 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
午13:00至17:00。
-
2、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公司会议室。
-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
(5)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
-
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莉
联系电话:021-58988820 传真:021-589888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半 小前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9
-
2.投票简称:凯鑫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凯 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 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
√ |
注:
-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
-
栏目里划“√”;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4 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 股东姓名/名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 年 月 日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