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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ino Separation Technology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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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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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鑫”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上海凯鑫《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钥凯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凯鑫分离技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绍兴鑫美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 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采购和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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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小于企业资产总额
0.5%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资产总额
0.5%-1%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资产总额的1%
以上
税前利润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小于企业税前利润的
3%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税前利润的
3%-5%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税前利润的5%以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的错报。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更正和追溯、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核
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
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未得到及时
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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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小于企业资产总额
0.5%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资产总额
0.5%-1%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资产总额的1%
以上
税前利润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小于企业税前利润的
3%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企业税前利润的
3%-5%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占税前利润的5%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
重要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重大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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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凯鑫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上海凯鑫《内 控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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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程荣峰 陆亚锋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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