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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xin Development Co.,Ltd,Shanxi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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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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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彭娟:1988 年7 月—1997 年9 月在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系任教;1997 年9 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 计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营销审计、公司治理、数字财务。历任中 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的授课专家、上海成本研究会理事兼培训部 主任、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顾问、上海交通财会协会会员、行为科学理 事会理事。

兼职情况:本人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 系;于2014 年10 月至2020 年11 月兼任上市公司山东赛托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市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丹娜(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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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非上市公司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 行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 作指引》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并于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参会 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 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0 年 度,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一)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8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参加1 次,以 通讯方式参加7 次,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亦未缺席。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 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3 次,实际参加3 次。

3、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7 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

2020 年10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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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公司于2020 年3 月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上,本人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 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在公司于2020 年8 月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未来 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提 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 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在公司于2020 年9 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在公司于2020 年10 月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上,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 进行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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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此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提供的资料, 本人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020 年9 月24 日,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除该事项外,公 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本报告 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聘任 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决策程序。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 的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高管薪酬标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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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 公司于2020 年1 月23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业绩 公告的发布不存在提前泄露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5 月,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审计期间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 年5 月26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在收购报告书中以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均在履行中,不存在未及时 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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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 规定,共召开7 次会议,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四、其他事项

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 2、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在公司的充分支持下,本人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2021 年,本人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继续利用自身专长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彭娟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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