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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xin Development Co.,Ltd,Shanxi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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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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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大家好!
作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1 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有效地保证了 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现本人就2011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姓 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张朝元 | 15 | 15 | 0 | 0 |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张朝元 | 7 | 7 | 0 |
2011 年,公司共召开15 次董事会,7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出 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 任委员,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增补独立董事时,积极与有关部门、 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候选人履职能力及任职资格进行考察, 认为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并通过参加提名委员会专题会议,就推荐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增补独立 董事候选人等事项提出建议。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及目前经营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关于201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意见书。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11年度的尽责情况、薪酬发放标准及领取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 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了相 应的职责;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情形,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就201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
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3)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 战略委员会专题会议,对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未批准前关于融资事 项提出意见,认为这次融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最终形成议案提请 董事会审议。
(4)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专项会议,对关于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 司投资及往来款、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等事项提出建议。根据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全程 参与了公司2011 年度报告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 查阅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判断和工作经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独立意见
认为:201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发表 了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 2010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 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规范及风险控 制:
(1)2010 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2010 年度根据公司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署 的《债务重组协议》,已解除了公司因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欠深圳 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元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所反映的 22,200,008.08 元对外担 保,形成的原因是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为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 14,104,393.17 元提供担保。
因公司已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根据 生效的和解协议约定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05)珠中执恢字第 340 号之八,公司因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 限公司欠款形成的担保责任也根据和解协议的比例分配约定(该约定 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须承担 90%的担保责任(即 22,200,008.08 元)。
鉴于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存在追偿不能的情况, 该 90%担保责任已从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达瑞公司的债务。
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201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发表独立意见
2011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和当前经营现状;薪酬总额的确定,结合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状况, 同时兼顾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的考评结果,体现了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副 总经理赵骏和董事、董事会秘书戴蓉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符 合相关规定。
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
本次提名是在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经审阅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 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故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签订《债务担保合同》发表独 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被担 保方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缓解其资金压力,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拟与其 及其债权人签订《债务担保合同》是符合其经营所需的。
公司董事会审议时,表决程序合法,珠海金正电器总经理夏盛强 先生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故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此次选举董事长、选举各专门委员 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
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1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融资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为满足公 司资金需求而进行融资,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融资的议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
提名卢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根据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名卢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1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和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核销公司 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核销的事项,公司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公司2011 年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此次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上述核销资产的相关议案表示 同意。
1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和 借款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此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次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减轻公司债 务负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 融资议案的相关决议,基于公司债务重组和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差或现场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联系,听取重大 事项的汇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新项目进展情况、债务重组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 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公 司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履行独董职责。
六、其他工作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支 持和有效地配合表示感谢!
在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加深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本人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签名:张朝元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大家好!
2011 年 7 月 29 日,经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加任职期间公司 相关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合理合规性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11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姓 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田旺林 | 8 | 8 | 0 | 0 |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田旺林 | 3 | 3 | 0 |
2011 年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均是亲自参加。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 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关于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及往 来款、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等事项提出建议。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参与了2011年度 报告的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在公司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前,与审 计机构充分沟通,确定了201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审计计 划和审计重点,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汇 报;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听取审计机构对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计情况的总结等,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计划进 度完成审计工作,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报告提出意见。
针对上市公司 2012 年全面开展内控规范工作的要求,本人对公 司如何开展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提出建议,并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帮助 公司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
2、作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增补公司独立董 事时,经过与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及候选人卢跃峰先生进行沟通和交
流,对其履职能力及任职资格进行考察,认为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 并通过参加提名委员会专题会议,就提名卢跃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提出建议。
3、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的尽责情况、薪酬发放标准及领取情况,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认真履 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符合薪酬体系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情形,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就201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 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在事前收悉相关资料并认真审阅的基 础上,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此次选举董事长、选举各专门委员
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融资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为满足公 司资金需求而进行融资,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融资的议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
提名卢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根据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名卢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和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核销公司 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核销的事项,公司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公司2011 年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此次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上述核销资产的相关议案表示 同意。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和 借款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此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次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减轻公司债 务负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 融资议案的相关决议,基于公司债务重组和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经常来公司与董事和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关注并将 个人分析判断及建设性意见进行反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公 司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履行独董职责。
六、其他工作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 谢!
201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审计 机构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和 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田旺林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大家好!
2011 年 12 月 15 日,经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 决策提供合理合规性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 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11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姓 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卢跃峰 | 2 | 2 | 0 | 0 |
2011 年任职期间的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在事前收悉相关资料并认真审阅的基 础上,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
-
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和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独立意见
-
本次核销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及往来款、核销公司
-
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核销的事项,公司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公司2011 年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此次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上述核销资产的相关议案表示 同意。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和
-
借款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此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次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减轻公司债 务负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 融资议案的相关决议,基于公司债务重组和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公司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见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等。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法律工作者,利用专业知识,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对公司 核销资产及签订合同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公 司重要信息,保持与董事及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同 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履行独董职责。
五、其他工作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 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利 用本人专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 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卢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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