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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WEL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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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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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威 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科威尔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 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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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 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5,183.61 |
| 2 |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478.19 |
| 3 |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3,984.4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 合计 | 27,646.23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 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考虑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拟将“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总额 由原来的 4,478.19 万元调整为 6,978.19 万元,其中增加的 2,500.00 万元拟用“高 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 余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征,是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 应用。建设测试技术中心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是公司顺应行业变化、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增加“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投资金额,可以为公司提供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资金支持,利用测试设备 领域积累的经验及优势,合理布局研发平台建设,吸纳优秀人才,有助于提升产 品创新能力,完善各类产品细分领域布局,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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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变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资总额 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 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 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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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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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郑伟 姬福松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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