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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WEL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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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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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威 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科威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 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183.61
2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78.19
3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3,984.43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合计 27,646.2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 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 012)。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 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预计待支付金额(C)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D) 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E=A-BC+D)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15,183.61 9,091.94 1,917.03 894.90 5,069.54

注:(1)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 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上表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保证项 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 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 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 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069.5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拟将 2,500.00 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 2,500.00 万元后的 剩余金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 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节余 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 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 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 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 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 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 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 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 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郑伟 姬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