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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WEL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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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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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3、公司确定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并同意以 17.8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姚良忠、马志保、代新社、文冬梅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