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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WEL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ug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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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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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威 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威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9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075.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24.5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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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5,183.61 |
| 2 |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478.19 |
| 3 |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3,984.4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 合计 | 27,646.23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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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 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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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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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 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威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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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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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郑伟 姬福松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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