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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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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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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 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金莱特为参股公司江门 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事项进 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公司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 30%股权进行质押 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全 部股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信小额贷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 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金信小额贷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海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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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凭有效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信小额贷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3 月31 日/2015 年1-3 月 2014 年12 月31 日/2014 年度
总资产 20,115.30 24,693.43
总负债 33.11 4,910.87
净资产 20,082.19 19,782.56
资产负债率 0.16% 19.89%
应收账款 81.29 48.92
营业收入 425.88 144.51
净利润 299.63 -217.44

(3)金信小额贷与公司的关系

金信小额贷款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自 然人张海坚直接持有其 20%股权;境内法人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其20%股权;自然人杨伟鸿、自然人何灼贺各持直接持有其10%股权。其中张海坚 为公司前独立董事,离职已达十二个月。

(4)金信小额贷其他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未发现金信小额贷存在其他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江门融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公司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 30%股 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 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 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 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 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 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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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金信小额贷的资产质量、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利于金信小额贷的业务扩 展及稳健经营,且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全部股 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片面加重公司负担。 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 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提供对外但保的情况,也不存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对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 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利于金信小额贷的业务扩展 及稳健经营,且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全部股权 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片面加重公司负担。

(二)本次对外担保将提交金莱特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民生证券同意金莱特对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上述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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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文昶 王 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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