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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Jan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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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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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0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9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10.150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 年2 月3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2014]78 号”文同意,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00 股,并于2014 年1 月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3,350,000 股。
根据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4 年5 月23 日实施了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3,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0 元人民币(含税),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5 年6 月26 日实施了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3,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5 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18,67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合计送转10 股,本次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86,700,000 股。
根据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6 年6 月27 日实施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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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6,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人民币(含税),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186,700,000 股,其中限售股份 128,879,770 股(含高管锁定股3,479,7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304%,无 限售流通股57,820,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69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①蒋小荣、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余运秀于 2016 年 3 月 9 日继承公司 原控股股东田畴先生之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同时承诺根据股份继承比例继续履 行田畴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
|---|---|---|---|
| 1 | 蒋小荣 | 本人自继承田畴所持有金莱特股份之日起,承诺按继承比 例继续履行田畴的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即“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股份锁 定期满后第4 年及第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 股及间接持股)为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0.6%。若 单次减持数量大于100 万股(包括100 万股),本人将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单次减持数量小于100 万 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 |
是 |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是 | ||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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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不会 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上市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
|---|---|---|---|
| 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 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 担任董事职务,本人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议案 投赞成票;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 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 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 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
未触发承诺 履行条件, 承诺履行完 毕 |
||
| 2 | 田野阳光、 田一乐、 田甜、 余运秀 |
本人自继承田畴所持有金莱特股份之日起,承诺按继承比 例继续履行田畴的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即“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股份锁 定期满后第4 年及第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 股及间接持股)为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0.6%。若 单次减持数量大于100 万股(包括100 万股),本人将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单次减持数量小于100 万 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 |
是 |
| 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 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 |
未触发承诺 履行条件, 承诺履行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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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 担任董事职务,本人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议案 投赞成票。” |
毕 | ||
|---|---|---|---|
| ②蒋光勇之履行承诺情况 |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
| 1 | 蒋光勇 |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是 |
| 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 或间接所持金莱特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 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金莱特的任 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金莱特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十”。 |
是 | ||
| 本人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不会因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上市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 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是 | ||
| 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 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第4 年及第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为50 万-100 万股。本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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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 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包括按照该预 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在广东金莱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 未触发承诺 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 履行条件, 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本人承诺将在 承诺履行完 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在广东金莱特 毕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 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 件下,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 赞成票。”
③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之履行承诺情况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
| 1 | 江门市向日葵 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是 |
| 本公司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之后,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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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限售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一致。
-
2、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也
-
不存在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的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 年2 月3 日(星期五)。
-
2、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9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
的10.1500%;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 名,其中1 名法人股东,6 名自然
-
人股东。
-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序 号 |
股东全 称 |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
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 流通的股 份数量 |
因承诺仍 需锁定的 股份数量 |
本次实际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
质押冻结 股份数量 |
|---|---|---|---|---|---|---|---|
| 1 | 蒋小荣 | 66,570,000 | 66,570,000 | 1,120,000 | 65,450,000 | 0.5999% | 47,670,000 |
| 2 | 蒋光勇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0 | 6.4274% | 6,760,000 |
| 3 | 田野阳光 | 10,800,000 | 10,800,000 | 1,120,000 | 9,680,000 | 0.5999% | |
| 4 | 田一乐 | 10,800,000 | 10,800,000 | 1,120,000 | 9,680,000 | 0.5999% | |
| 5 | 田甜 | 10,800,000 | 10,800,000 | 1,120,000 | 9,680,000 | 0.5999% | |
| 6 | 余运秀 | 9,030,000 | 9,030,000 | 1,120,000 | 7,910,000 | 0.5999% | |
| 7 | 江门市向 日葵投资 有限公司 |
5,400,000 | 1,350,000 | 1,350,000 | 0 | 0.7231% | |
| 合计 | 125,400,000 | 121,350,000 | 18,950,000 | 102,400,000 | 10.1500% | 54,430,000 |
- 注:1)根据股东蒋小荣、蒋光勇、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余运秀之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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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及股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之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21,350,000 股。
-
2)根据股东蒋小荣、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余运秀之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
第4 年及第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为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 本的0.6%”,上述5 名股东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各为1,120,000 股。
-
3)蒋小荣冻结的股份数量47,670,000 股指蒋小荣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
-
括冻结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之和。
-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蒋小荣系公司前任董事长,于2016 年7 月28 日
-
正式离任,将于2017 年1 月29 日离任满半年。蒋小荣、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为一致 行动人。
-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蒋光勇系公司现任董事长,与蒋小荣系兄妹关系。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 (或非流通股) |
128,879,770 | 69.0304 | -18,950,000 | 109,929,770 | 58.8804 |
| 04高管锁定股 | 3,479,770 | 1.8638 | |||
| 05首发前个人 类限售股 |
120,000,000 | 64.2742 | |||
| 06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
5,400,000 | 2.8924 | |||
| 二、无限售流通 股 |
57,820,230 | 30.9696 | 18,950,000 | 76,770,230 | 41.1196 |
| 其中未托管股 数 |
0 | 0 | 0 | 0 | 0 |
| 三、总股本 | 186,700,000 | 100 | 0 | 186,7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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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就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 (三)民生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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