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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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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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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4 月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子公司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拟与其参股公司江 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接受由江西中盛提供的供应链服务,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工程 物资,总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国海建设将结合资金情况,根据工程物 料需求分批次向江西中盛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一年,上述 业务综合年化成本12%。
2、该业务需提供的担保措施包括:1、保证担保:公司及江西中唐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唐”)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货款的支付、供应链服务费的支付等;2、股权质押反担保:国海建设 与江西中唐签署《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将国海建设持有的中盛的9%股权质 押给江西中唐,为该项业务提供反担保。
3、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 事,故公司与江西中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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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于2021 年4 月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的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 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 号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 (HJZ702-TD01/TG02 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邱纪刚
5、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20 年09 月08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 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督部门许可,不得开展 金融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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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关联关系:国海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 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江西中盛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江西中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 号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 (HJZ702-TD01/TG02 地块)7#酒店楼一层
- 4、法定代表人:黄河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 年1 月20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 进出口,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石 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 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 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 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 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汽 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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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关联关系:江西中唐为江西中盛100%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 盛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江西中唐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江西中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 号
4、法定代表人:姜旭
-
5、注册资本:12,000 万
-
6、成立日期:2019 年5 月27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电机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 备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主要财务状况: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4,716.39 |
| 负债总额 | 11,665.07 |
| 净资产 | 13,051.32 |
| 项目 | 2020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8,689.63 |
| 利润总额 | 846.87 |
| 净利润 | 635.15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海建设与江西中盛拟签署《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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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合同》与《供应链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国海建设将以不定期且多批次的方 式向甲方采购钢材、模板、方木、加气块等建筑原材料,但国海建设因多批次采 购而产生的应付货款余额合计(扣除实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不得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采购货物的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格、供货 时间、供应商详细说明、供应商资质等内容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 内容约定为准。江西中盛同意接受国海建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开展,国海 建设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前向江西中盛支付尚未付清的货款余额的10%作为保 证金,供应链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约定的采购货款结算金额90%11%。
2、公司与江西中盛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国海建设与江西 中盛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与《供应链服 务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供应链服务费、货权过户费、仓储保管费、物流运输 费(如有)、逾期利息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含债 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担保。
3、江西中唐与江西中盛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江西中唐根据国海建 设与江西中盛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与《供 应链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供应链服务费、货权过户费、仓储保管费、物 流运输费(如有)、逾期利息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且包含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江西中唐承担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国海建设与江西中唐拟签署的《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国海建设 以其持有的江西中盛9%的股权质押给江西中唐,以保证江西中唐承担担保责任 后产生的债权得以偿还。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供 应链服务合同》、《保证合同》与《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认,价格公允。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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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业务的开展 能进一步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关联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0 年11 月与江西中盛发生一笔2,840 万的融资 业务,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 年11 月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 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与其投资参股公司江西中 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由此产生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业务的开展能进一步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 争力。同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担 保,亦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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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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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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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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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