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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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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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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公司已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拟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

1、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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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 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并同意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 可意见

1、本次分别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广 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分别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 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0 年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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