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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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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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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2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参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 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就上述借款,公司及金信小额贷其他 股东拟提供下述担保:
(1) 包括公司在内的金信小额贷各股东以其持有金信小额贷的全部股权(公司 持股 30%)进行质押,按所持股权比例为金信小额贷进行同比例担保。
(2) 公司、张海坚、杨伟鸿、何灼贺作为金信小额贷的股东,以其自身名义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信小额贷将为上述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对公司及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金信小额贷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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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海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凭有效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信小额贷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5 年3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20,115.30 | 24,693.43 |
| 总负债 | 33.11 | 4,910.87 |
| 净资产 | 20,082.19 | 19,782.56 |
| 资产负债率 | 0.16% | 19.89% |
| 应收账款 | 81.29 | 48.92 |
| 营业收入 | 425.88 | 144.51 |
| 净利润 | 299.63 | -217.44 |
(3)金信小额贷与公司的关系
金信小额贷款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自然人张海坚直接持有其 20%股权;境内法人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直接 持有其20%股权;自然人杨伟鸿、自然人何灼贺各持直接持有其10%股权。其中 张海坚为公司前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离职已达十二个月。
(4)金信小额贷其他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金信小额贷存在其他但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 担保合同及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担保合同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向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 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十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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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合同
就上述额度借款,公司以持有金信小额贷的全部股权(30%)进行质押,按 所持股权比例为金信小额贷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合同及质押合同,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 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 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 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四、 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金信小额贷款的资产质量、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利于金信小额贷的 业务扩展及稳健经营,且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 贷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片面加重 公司负担。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 贷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
五、 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对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 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利于金信小额贷的业务扩展 及稳健经营,且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全部股 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片面加重公司负担。
(二)本次对外担保将提交金莱特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民生证券同意金莱特对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上述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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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提供对外但保的情况,也不存逾期担保金额或涉 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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