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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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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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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晓刚)
本人宋晓刚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晓刚: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 大学物理化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先后任职于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和资产管理部;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发展 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中国证监会打非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局副 处长;兴民智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 圳市天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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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10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 下: | ||||||
|---|---|---|---|---|---|---|
| 独立董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参加董 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宋晓刚 | 10 | 10 | 0 | 0 | 否 | 6 |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 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 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具体工作 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4 年7 月25 日出席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 任财务总监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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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 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 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4、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 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联交易合理性等事项, 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 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方 式,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等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本人具备多年企业管理的经验,积极建议公司在日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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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中关注各类风险隐患,对相关风险的防范和应对献计献策。报告期内,现场工 作时间15 天,符合相关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 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 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煜明光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孙公司预计与江西煜明智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煜明光电)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
公司于2024 年7 月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2024 年度公司与煜明光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增加向煜明光电采购材料、发包灯具安装服务的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 万元。
公司于2024 年12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孙公司预计与广东小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间发生委托生产热泵产品的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600 万元,并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500 万元的厂房租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 对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审核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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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 均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 年12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 年12 月 19 日召开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兴华 所具备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基于独立判 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 年8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李晓冬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李晓冬先生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等方面的问题 建言献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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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宋晓刚 2025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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