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29, 2022

54738_rns_2022-03-29_0b15a3f1-bbb6-400d-8ed3-403f0d7db6a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2021 年 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 年度,我们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勤勉尽责的 履职态度,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 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次数
饶 莉 18 18 0 5
袁培初 18 18 0 5
王丹舟 18 18 0 5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如下议案提出异议:公司于2021 年12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收购宇佑新消费部 分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们对 《关于收购宇佑新消费部分股权的议案》弃权原因是:对提出的整改措施未进行 整改,收购时机不成熟;对《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弃权原因是:上述议案实施时机不成熟。公司于2021 年12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终止收购杭州宇佑新消费科技有限公 司85%股权交易事项,采纳了我们对公司投资的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王丹舟、袁培初)作为发展与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袁培初、饶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 们(王丹舟、饶莉)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 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共召开参加发展 与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

1、作为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我们(王丹舟、袁培初)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 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董事会提供参考性意见。

2、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我们(王丹舟、袁培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坚 持以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为依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严格把 关、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职责。

3、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王丹舟、饶莉、方晓军)定期审查公司的 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袁培初、饶莉)主要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考核结果说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考核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等议案进行了审核,以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 项的顺利执行,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建议被采纳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治理和日常

2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 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除正常履行审核委员会职责外,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提出 建议;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及审计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

我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保持沟通,不存在无法联系 的情形;审计工作组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与我们能够随 时保持沟通;我们能够按照参与年报审计工作要求,与会计师进行邮件、电话和 当面沟通。

六、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对公司日常 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方面出具了独立、公正的 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具体如下:

1、2021 年1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3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3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对《关于 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 于为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审议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5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 于变更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6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关于 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7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 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9、2021 年8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对《关于

4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 立意见。

11、2021 年9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审议 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审 议了《关于收购宇佑新消费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1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在 会前对《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15、2021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们审议 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为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和审计师进行了 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加强学习情况

5

==> picture [8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1 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相 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 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 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饶莉、袁培初、王丹舟 2022 年3 月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