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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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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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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中建城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 年6 月15 日开市起停牌。2018 年9 月13 日,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变更重组标的 暨股票复牌继续推进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3、2018 年9 月12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旭签署了《重大资产 重组意向协议》。
4、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并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就相关保密事项进行了书面约定。
5、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筹划本次交易股票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6、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设计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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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7、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了本次交易的草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2018 年12 月25 日,标的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支付现金购买 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各股东同意放弃在本次交易中对其他 交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9、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对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的履行过程 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 所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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