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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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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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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4641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 询和调查。

  •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人 陆文昶、王刚
联系电话 021-60453962
其他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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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723
注册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光勇
实际控制人 蒋小荣
联系人 刘德祥、梁惠玲
联系电话 0750-3167074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4 年1 月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4 年1 月2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4 年年度报告:2015 年4 月23 日,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4 月20 日,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3 月20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审阅了金莱特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督促并
指导金莱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
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
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是。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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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次数
2014 年2 次:2014 年6 月23-24 日、2014 年12 月12-13 日保荐
代表人对金莱特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
情况;2015 年1 次:2015 年12 月29-31 日保荐代表人对金莱特
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情况。
2015 年9 月17 日,公司鉴于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
根据经营需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方便账户管理,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专户余额39,975.67 元全部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次数
2014 年1 次:2014 年4 月22 日,保荐代表人列席了金莱特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1 次:2015 年5 月15 日,保荐代表人列席了金莱特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1 次:2016 年5 月17 日,保荐代表人列席了金莱特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014 年2 次:保荐代表人于2014 年6 月23 日至24 日、2014 年
12 月12 日至13 日对金莱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金莱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等情况;
2015 年2 次:保荐代表人于2015 年6 月28 日至29 日、2015 年
12 月29 日至31 日对金莱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金莱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等情况;
2016 年1 次:保荐代表人于2016 年12 月29 日至30 日对金莱特
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金莱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业绩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等情况。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
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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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14 年保荐机构发表8 次: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2014 年3 月)、②《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2014 年3 月)、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
见》(2014 年3 月)、④《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
的核查意见》(2014 年4 月)、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之核查意见》(2014 年5 月)、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上半年现场检查报告》
(2014 年6 月)、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
意见》(2014 年8 月)、⑧《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
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下半年现场检查报告》(2014 年12
月);
2015 年保荐机构发表9 次: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下半年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1 月)、②《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
见》(2015 年1 月)、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5 年4 月)、④《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2015 年4 月)、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5 年4 月)、⑥《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2015 年4 月)、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15 年4 月)、⑧《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
见》(2015 年4 月)、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屋租
赁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5 年9 月);
2016 年保荐机构发表10 次: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15 年现场检查报告》(2016 年1 月)、②《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 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2016 年1 月)、
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6
年1 月)、④《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6 年4 月)、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 年4
月)、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
告》(2016 年4 月)、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2016 年4 月)、
⑧《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核查意见》(2016 年4 月)、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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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16 年5 月)、⑩《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
查意见》(2016 年5 月);
2017 年保荐机构发表5 次: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现场检查报告》(2017 年1 月)、②《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2016 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2017 年1 月)、③《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2017 年1 月)、④《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17 年3 月)、⑤《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2016 年4 月)。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
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
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
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
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
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
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保荐机构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09]5 号《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要求搜集整理并归档保管各类保荐业务
相关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014 年1 次: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于未能现场参加培训的人
员,采取发放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
2015 年1 次: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于未能现场参加培训的人
员,采取发放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
2016 年1 次: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于未能现场参加培训的人
员,采取发放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
(2)培训日期 2014 年12 月13 日、2015 年12 月31 日、2016 年12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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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4 年:并购重组与有关内幕交易防控,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行为规范;
2015 年:关联方的界定;
2016 年:并购重组与有关内幕交易防控,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行为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
工作情况
无。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的 重大事项

2015 年11 月2 日至11 月6 日,广东证监局对本保荐机构保荐的广东金莱 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并于2015 年11 月17 日对其出具了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5]1077 号),要求金莱特对年报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报送整改报告。金莱特 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且于2015 年12 月1 日向广东证监局 报送了整改报告。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金莱特能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查阅保荐工作所需要的相 关资料;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能按照保荐协议约 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并配合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持续督导期间,金莱特能够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 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保荐机构认为:金莱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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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 已注销。

九、其他重要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陆文昶 王 刚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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