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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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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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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金莱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一)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文件,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内部审计部门会议纪要、 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二)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与上述人 员以及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内审部有关人员进行交流;
(三)在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的基础上, 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核查。
二、金莱特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
公司认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证其有效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公司已建 立各项制度,其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防止或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以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
根据内部控制部门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的结果,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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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金莱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民生证券认为:金莱 特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金莱特的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 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 陆文昶 王 刚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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