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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HOLDING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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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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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公司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

监事会设主席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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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3 日内,监事会办公

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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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 日 和5 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 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书面传签、 电话会议、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 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 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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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四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五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十六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 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 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 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 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作为公司档案 保存,保存期限为10 年。

第二十条 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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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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