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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HOLDING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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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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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沈伟华先生的配偶于2015 年7 月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000195%,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 1、增持人:公司监事沈伟华先生的配偶盛红美女士

  • 2、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 3、增持数量、比例及金额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元/股)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2015-7-22 27.5 600 0.000195%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变动 本次增持后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0 0 600 0.000195% 600 0.000195%

三、增持目的

鉴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四、后续增持计划

除公司监事沈伟华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 个月 内将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增持(购买)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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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的规定。

  • 2、本次增持人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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