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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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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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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23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22 号”文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2,1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70 万元, 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4,384.8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85.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0 年9 月28 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10) 第39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 以下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和技术改 造项目、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其 中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和技术改造项目和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为25,806.50 万元。扣除以上项目使 用资金后,本次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净额共计41,378.68 万元为用于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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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2010 年11 月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公司超募 资金中的2,8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1 年3 月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5 月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2,600 万元收购永康市豪迈工具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业务。
2012 年2 月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中 的1,300 万元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缺口。
2013 年4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中 的8,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5 月9 日,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4 年4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1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锐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4 月30 日, 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经工商部门核准,全资子公司名称为“锐境达智能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已实缴注册资金1 亿元。)
2015 年8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69 亿元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016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中 的1.2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5 月6 日,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 5,467 万元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7 年8 月17 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56,201,915.87 元。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为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56,201,9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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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超募资金专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与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的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在闲置情况。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 为提高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导致的 营运资金需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56,201,915.87 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补 充流动资金后,按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244.48 万元,能够有效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在市场 中的有利竞争地位。因此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五、 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 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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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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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201,915.87 元及超募 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超募资金专户。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合理、 必要的,可以节省利息支出,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同时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导致的营运资金 需求,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56,201,915.87 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 超募资金专户。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 合理、必要的,可以节省利息支出,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在市场中获得竞 争优势;同时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导致的 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56,201,915.87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注销该超募资金专户。
4、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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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累计 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 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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