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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Nov 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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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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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1 年11月24日届满,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为:吴明厅先生、应媛琳女士、吴霞钦女士、王雪先生、应小勇先生、马国刚 先生、王晓鹏先生、张传富先生、张志君先生,其中王晓鹏先生、张传富先生、 张志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 绩等,我们认为上述9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 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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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晓鹏


张传富


张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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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