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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boda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Nov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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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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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 2022-06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富捷”)持有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270,61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2536%。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赢日”)持有公司股份 12,984,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33%。嘉兴鼎韬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鼎韬”) 持有公司股份 12,984,91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133%。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 简称 张江汉世纪 )持有公司 4,65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10%。

2、嘉兴富捷、嘉兴赢日、嘉兴鼎韬均为员工持股平台,柯桂华、柯炳华、柯 磊分别担任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GP)。张江汉世纪亦为持股平台,科博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普通合伙人(GP)。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桂华、柯炳华,柯磊为一致行动人。公司首发股东柯 桂华、柯炳华、柯磊及科博达投资控股、嘉兴富捷、嘉兴赢日、嘉兴鼎韬、张江 汉世纪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兴富捷、嘉兴赢日、嘉兴鼎韬、张江汉世纪书面减 持公司股份申请,嘉兴富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2,151,600 股,大宗交 易减持不超过 3,745,306 股,嘉兴赢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623,7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85,756 股,嘉兴鼎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113,0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937,392 股,张江汉世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不超过 151,6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236,17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1`

的 2.980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嘉兴富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5,270,619 6.2536% IPO前取得:25,270,619股
嘉兴赢日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以下股东 12,984,919 3.2133% IPO前取得:12,984,919股
嘉兴鼎韬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以下股东 12,984,919 3.2133% IPO前取得:12,984,919股
上海张江汉世
纪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下股东 4,651,200 1.1510% IPO前取得:4,651,2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5,270,619 6.2536% 柯桂华为嘉兴富捷普通合伙
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2,984,919 3.2133% 柯炳华为嘉兴赢日普通合伙
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
嘉兴鼎韬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2,984,919 3.2133% 柯磊为嘉兴鼎韬普通合伙人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GP);柯
桂华、柯炳华、柯磊为一致行
动人。

2`

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651,200 1.1510% 科博达投资控股为张江汉世
纪普通合伙人(GP);同时,
科博达投资控股的实控人为
柯桂华、柯炳华。
合计 55,891,657 13.8312%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桂华、柯炳华,柯磊为一致行动人。公司首发股东 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及科博达投资控股、嘉兴富捷、嘉兴赢日、嘉兴鼎韬、张 江汉世纪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原
嘉兴富捷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5,896,906股
不超过:
1.459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151,6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745,306股
2022/11/25

2023/2/22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前
发行的
股份
平台员工
自身资金
需求
嘉兴赢日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1,709,456股
不超过:
0.423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623,7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85,756股
2022/11/25

2023/2/22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前
发行的
股份
平台员工
自身资金
需求
嘉兴鼎韬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3,050,392股
不超过:
0.754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13,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937,392股
2022/11/25

2023/2/22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前
发行的
股份
平台员工
自身资金
需求
上海张江汉
世纪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1,387,778股
不超过:
0.343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51,6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36,178股
2022/11/25

2023/2/22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前
发行的
股份
平台有限
合伙人自
身资金需
  • 注: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即 2022 年 11 月 9 日 - 2023 年 2 月 6 日。

  •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即

  • 2022 年 11 月 25 日 - 2023 年 2 月 22 日。

3`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于锁定期及减持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控股、实际控制人柯桂华、柯炳华及其一致行动 人柯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嘉兴富捷、嘉兴赢日、嘉兴鼎韬、张江汉世纪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 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 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 票发行价格。”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永才(已离任)、王 依润(已离任)、谢明东(已离任)、赵冬冬(已离任)、张良森、李锦锋、王扬 军、柯建豪、赵俊、邱晓荣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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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 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股东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 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柯桂华、柯炳华、王永才(已离任)、王依 润(已离任)、谢明东(已离任)、赵冬冬(已离任)、张良森、李锦锋、王扬军、 柯建豪、赵俊、邱晓荣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柯桂华、柯炳华、王 永才、王依润、谢明东、赵冬冬、张良森、李锦锋、王扬军、柯建豪、赵俊、邱 晓荣还承诺,本人将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本人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本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科博达控股、柯桂华、柯炳华、 柯磊、嘉兴富捷承诺:

“1、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发行人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股东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 本股东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 本股东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股 东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若在本股东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股东的减持价格 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本股东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

5`

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 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 进行。本股东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4、如本股东上述减持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股东将统一根据届时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减持约定进行相应 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 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 入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十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 者赔偿相关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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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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