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Keboda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Oct 30, 2019
57825_rns_2019-10-30_721309ed-ab92-4946-b087-95bc797a4b4b.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 2019-01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 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序号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 1 |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 司权力机构。 |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 高 权力机构。 |
|
| 2 | 第十三条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
第十三条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 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 |
1
| 议召开日前至少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
|---|---|---|---|
| 3 | 第二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 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
第二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 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
|
| 4 | 第二十五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会议召开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 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
第二十五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 日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召开15 日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 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
|
| 5 | 第二十六条 增加第三款 | 第二十六条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
| 6 | 删除 第六十六条(与上文内容重复) | ||
| 7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 (六) 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它内容。 |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 (六)律师及 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 它内容。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序号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 1 | 第六条 第一款增加(第十九)项 同时,增加第二款 |
第六条 第一款增加(第十九)项 …… (十九)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 |
||
2
|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
| 2 |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第八条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保证经营决策的及时高效,应由董事会批准 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除外);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除外);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 免公司义务的除外); |
3
|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 应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 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 以 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除外);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 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除外); (六)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 的除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上述(一)至(五)项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 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 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 |
||
|---|---|---|---|
4
|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 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含在内。其中,未达到本条第 二款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事项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上述第(六)项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 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 事项,包括以下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 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 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 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 销售;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非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 名义签署资产抵押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应 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经 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 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
|||
|---|---|---|---|
| 3 | 第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
第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以 |
5
| 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5 日通知全体董事和 监事。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缩短或者豁 免前述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时限。 |
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3 日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经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缩短或者豁免前述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
|
|---|---|---|
| 4 |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 会议期限; (四) 事由及议题; (五)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 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六) 董事表决所需的会议材料; (七)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八)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 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的说明。 |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 月31 日
6
More from Keboda Technology Co., 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6
May 25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19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y 15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y 15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14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y 14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6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Apr 22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Annual Report
2026
Apr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