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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bod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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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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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 2019-00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1,567.98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 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4,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7,828.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56.7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1,972.17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 66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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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6,970.00 | 66,970.00 | |
| 2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998.00 | 16,998.00 | |
| 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5,000.00 | 18,004.17 | |
| 合计 | 108,968.00 | 101,972.17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 6789 号),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1,567.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 |
| 1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6,970.00 | 18,575.05 | 18,575.05 | |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 | |||||
| 2 | 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 | 16,998.00 | 2,992.93 | 2,992.93 | |
| 项目 | |||||
| 合计 | 83,968.00 | 21,567.98 | 21,567.98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 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述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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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 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567.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1,567.98 万元置换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 及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567.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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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要求编 制,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 6789 号),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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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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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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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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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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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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