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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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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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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6155

鈞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KING CORE ELECTRONICS INC.
一一四年度
年報
本年報查詢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址:同上
本公司年報相關資料查詢網址:同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刊印
一、發言人:蔡裕江 職稱:總經理
電話:(03)469-8855
E-mail:[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陳震漢 職稱:營運顧問
電話:(03)469-885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及工廠地址電話: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 269 號
電話:(03)469-8855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B1
電話:(02)2504-8125
網址:www.tssco.com.tw/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姓名:林政緯、陳國帥
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9 樓
網址:www.ey.com/home
電話:(02)2757-888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kingcore.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1
二、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2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4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4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5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3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8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59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60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60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60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62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63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64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68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68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68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68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68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68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68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69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73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78
四、環保支出資訊 78
五、勞資關係 78
六、資通安全管理 83
七、重要契約. 84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85
二、財務績效. 86
三、現金流量. 8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7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87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87
七、其他重要事項. 90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91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與計劃執行進度. 91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91
四、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若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91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首先歡迎各位在百忙之中前來參加本年度的股東會,在此謹代表本公司對各位股東的支持與鼓勵表達最崇高的謝意。茲將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之經營狀況及未來展望目標報告如下: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 合併營業收入方面,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 631,749 仟元,較一一三年度增加 10.87%。
- 合併營業利益方面,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利益為 30,958 仟元,較一一三年度增加 292.22%。
- 合併稅後淨利方面,一一四年度合併稅後淨利為 64,763 仟元,較一一三年度減少 23.6%。
(二) 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未公開一一四年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預算執行情形。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 財務收支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 年度 | 百分比 |
|---|---|---|
| 營業收入淨額 | 631,749 | 100% |
| 營業成本 | 477,365 | 76% |
| 營業毛利 | 154,384 | 24% |
| 營業費用 | 123,426 | 19% |
| 營業利益 | 30,958 | 5%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淨額 | 44,973 | 7% |
| 稅後純益 | 64,763 | 10%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後純益 | 64,763 | 10% |
註:上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2. 獲利能力
| 項目 | 114 年度 |
|---|---|
| 資產報酬率(%) | 3.18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3.94 |
| 營業利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3.51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例(%) | 8.62 |
| 純益率(%) | 10.25 |
| 每股盈餘(元) | 0.74 |
註:上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四)研究發展狀況
30多年來鈞寶公司運用在磁性材料領域擁有的專業知識、鐵芯粉末配方與製程Know-How,一直以來積極於電磁波與電磁訊號干擾對策領域,研究與開發各項新的技術與產品,在業界擁有解決EMI問題權威的形象,提供專案服務與產品給有EMI/EMC問題需要解決的公司與研究單位。具體之研發成果包括:EMI解決方案用之各種尺寸鐵芯、磁珠,適合各頻段用之積層式(Multilayer)、繞線式(Wire-wound)電感、Chip Bead與共模濾波器(CM Filter)、繞線式功率電感等,同時亦開發並提供無線充電、電磁波屏蔽的材料配方,與高頻天線需求等領域亦有所進展並已提供客戶使用。
本公司長期致力開發共模濾波器,也藉由自製鐵芯與尺寸設計以及繞線機構提升應用面,優化產品除了阻抗需求提供客戶適用各種高通、低通及帶通濾波用途之模組需求,頻段從數百kHz到數百MHz到數10GHz需求,應用於HDMI2.0/USB3.2各世代需求,並利用鈞寶公司於鐵芯材料的Know-how與繞線與積層式技術,積極開發更高階之HDMI2.1/USB4通訊協定需求,此外運用特殊繞線技術改善S參數滿足各種通訊協定例如車載乙太網路通訊協定(OPEN Alliance)。
近年來,為了滿足來自中國大陸與歐洲客戶需求,運用自有鐵芯材料與新型繞線技術積極開發滿足車載乙太網路通訊協定(OPEN Alliance)之100BASE-T1及1000BASE-T1兩規範之共模濾波器(CM filter),除滿足各頻段(1M~數GHz)需求,同時也優化材料與設備製程管控,在信賴性與生產力方面達到車用等級,並滿足AEC-Q200標準,做為正高速成長之車用電子與物聯網IoT產業界提供可信賴之零組件的需求。
繞線式功率電感除了傳統之錄鋅鐵氧體材料還包含可耐大電流之合金材,佐以封閉磁膠之技術,可隨客戶需求客製化滿足各種尺寸(2.0mm~10mm)與相當程度大範圍差異電感值(0.1uH~1000mH)的電路設計需求,從一般商用可攜式3C產品、工業電腦伺服器與固定式電源系統模組之電壓升降與電壓轉換用途,完整系列提供客戶需求,同時經材料與製程優化可客製化客戶新需求,同時已滿足AEC-Q200車用電子需求。
在檢驗技術方面,鈞寶電子已完成引入新的AI技術精進產品光學檢驗AOI,除了提升各產品出貨品質檢驗能力,逐步取代人工檢驗,RD同時利用檢出品即時分析不良產生原因,快速解決生產問題,改善良率同時改善材料與生產設備的問題,提升效率與減少客訴;在測試包裝方面也精進對產品短路、開路與S參數測試技術,同時對量產數據進行分析,優化產品特性與Cpk。
在即將邁入鈞寶40年的此刻,因應AI時代的來臨,我們仍將本著精益求精之精神,在設備自動化與對磁性材料的專業與產品製造技術管理精進技術與能力,持續努力提高產品特性與信賴性,以滿足客戶的各種需求。
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2025年,鈞寶在長期佈局與努力之下,相關應用之電感性及電磁干擾抑制元件開發有成,並持續投入汽車電子用料與射頻元件的開發。在汽車電子、智慧家電、電源與綠能產品、AI產品等市場應用有穩定的收獲,整體業績較2024年成長。
因應大環境的諸多變化,鈞寶持續投資台灣,擴大在台灣的投資,設置磁性材料粉材新產線,使鈞寶在台灣的供料與生產穩定無虞,讓客戶安心與滿意,提升與加深客戶對鈞寶的信賴與合作關係。
-2-
鈞寶秉持,惟有不斷的研發創新,掌握市場的發展趨勢,公司才能長久發展和永續經營,也期許在新的年度能在業績及獲利上有所成長。
隨著 ESG 發展趨勢及客戶、主管機關的階段性目標要求,原物料供應掌握、公司治理、節能減碳、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經營等議題,重要性大幅提升。能耗製程挑戰、有害物質管控、礦產溯源、人權與道德規範等,在產品開發與生產過程中,鈞寶均有充分掌握與因應,並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各項資訊。
鈞寶平鎮廠完成建置的太陽能發電設備,一一四年度總發電量 417,120KWH,累計發電量達 4,121,259KWH,相當於種下 6,457,404 樣樹,減少 2,154,787 公斤的碳排放,並取得新台幣 22,675 仟元的太陽能發電利益,在綠能發展上持續貢獻心力。
鈞寶的經營團隊,以【確認並全力滿足客戶需求】為經營理念的核心,持續偵測與掌握市場需求的變化與未來的發展趨勢,積極與各技術單位加強技術合作與交流,開發新材料、產品,期能以最完整的產品線,確認並全力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需求及各利害關係人的期待,節能減碳、環境友善、照顧員工、盡社會責任、完善公司治理。鈞寶將在磁性材料技術的基礎上,持續強化競爭優勢,穩健踏實的持續前進,必能創造佳績,以不負股東長期的厚愛與支持,永續經營。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民國一一五年預期銷售數量如下:
| 主要產品 | 銷售量(仟個) |
|---|---|
| 鐵芯 | 189,642 |
| 晶片電感 | 689,740 |
| 精密線圈 | 97,485 |
預估依據:
(A) 鐵芯:AI 應用硬體,智慧家電產品,汽車電子,網通及 IOT 產品,電源供應、自動化及工業設備產品,對 EMI 鐵芯的需求持續。本公司將加強鐵芯產品的差異化及外銷客戶之推展,並掌握原物料供應,2026 年度的鐵芯類產品銷售,預估成長之目標。
(B) 晶片電感:AI 應用硬體,智慧家電產品,汽車電子,資訊產品,網通及 IOT 產品,電源供應產品,工業電腦類產品,晶片電感的需求量將隨著新世代智慧型產品逐漸增長。因此本公司繼續延續與積極拓展 High Power Bead/Inductor 之銷售以及晶片製程超薄 Ferrite 新產品量產銷售,及新開發之感應天線類產品,2026 年度的晶片類產品銷售,預估成長之目標。
(C) 精密線圈:將加強 AI 應用硬體、智慧家電產品、汽車電子、資訊產品、網通及 IOT 產品、電源供應產品、工業電腦類產品的應用開發與市場推展銷售。調整客戶組合及產品組合,增加車電應用及感應線圈產品,以增加獲利能力為主要目標,2026 年度的線圈類產品銷售,預估成長之目標。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我們採取的產銷政策包括:(1)不斷提高生產力,提升自動化程度,降低成本,以充份掌握客戶及市場。(2)持續提升製造能力,導入 AI 設備,增加生產彈性,全力滿足顧客需求。(3)積極開發新產品,完善產品信賴性測試,滿足客
戶多元化的需求。(4)積極開發利基產品與市場,讓鈞寶公司成為最優質的電感產品製造商。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將採取積極穩健之成長策略,網羅專業人才,積極開發新產品與新市場,在磁性材料的技術與生產能力及基礎上,持續努力於電磁波干擾對策及電感性元件的開發、生產與銷售,以使本公司成為業界之頂尖。
身為地球公民的一份子,鈞寶致力於各項環保、節能、減廢的執行工作,並善盡企業責任與完善公司治理,除已於桃園平鎮廠區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外,將持續推動 ESG 相關活動。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本公司產品主要為電感性元件,用途為抑制電磁波干擾、濾波濾磁及轉換波形,而近年來各國政府對於電子產品的電磁波干擾問題日益重視,電動車、物聯網、AI、5G、智慧家電、工業設備、醫療器材、遊戲機等相關產品,隨相關產品的運算速度的日益提升,對電磁干擾抑制及電感性元件的需求持續增加,另以電子產品的生命週期越來越短,產品及規格變化快速,此種趨勢導致鈞寶的商機越來越多,也使鈞寶的挑戰更加嚴峻。為迎接此種挑戰,本公司已架構更堅強的經營管理團隊,以提升研發、製造、銷售、財務等各方面之績效,相信本公司將因此而能掌握業務成長之機會。
-
關稅與貿易戰對供應鏈產生影響,大陸政策對台商在大陸工廠要求日益提高,對本公司銷售與通路布局造成衝擊及產生機會。節能減碳、環境保護、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等 ESG 相關議題成為顯學,主管機關及客戶亦有相應要求。客戶要求維持高品質、快速交貨、符合法規與開發能力,而台灣的勞動力、人事成本、環境保護與能源使用等議題越形複雜,如何在品質、產能、友善環境與獲利間找到平衡點,活化公司資產以創造股東最大利益,是鈞寶需要持續努力面對的嚴肅議題。
-
展望 2026 年,貿易戰陰影、氣候變化、區域戰爭、物價上漲及成本上揚等因素持續影響,同時也在 AI 應用硬體、智慧家電、汽車電子、綠色能源、資通訊產品、工業電腦、醫療設備等領域帶來商機。鈞寶擁有磁性材料技術,並拓展至積層晶片及精密線圈類產品之生產與開發,能提供客戶在電磁相容對策及電感性元件上的完整方案,公司將持續對目標客戶的需求進行新產品、新規格的研發,掌握推銷及市場的開發機會,同時落實完整的品質制度、持續改良量產技術、掌握原物料供應,以成為客戶最佳的電磁波干擾防制對策夥伴,並為全體股東創造價值。
最後,再次由衷地感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以及熱情奉獻的同仁們長期對本公司的支持與鼓勵,謹向各位致上最高的敬意!並祝大家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楊正利
經理人:蔡裕江
會計主管:葉美玲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15年3月31日(停止過戶日);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效)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楊正利 | 男61-70歲 | 113.5.30 | 3 | 75.11.29 | 2,989,391 | 3.41 | 2,989,391 | 3.40 | 48,012 | 0.05 | 0 | 0.00 | 美國社蘭大學企管碩士政治大學企業家班政治大學企管系 | 約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長約習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立弘生化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一習勤材(股)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董事辛耘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外貿投資(股)公司董事今習投資(股)公司董事正習投資(股)公司董事King Core (B.V.I.) Electronics Co., Ltd.董事(法人代表)ULTIMATE BEYOND LIMITED董事拓南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技嘉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政大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晶達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雄鷹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董事 | 徐麗華 | 配偶 | 無此情形 |
| 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莊永順 | 男71-80歲 | 113.5.30 | 3 | 89.1.16 | 2,913,305 | 3.32 | 2,913,305 | 3.31 | 41,895 | 0.05 | 0 | 0.00 | 台灣大學EMBA美國社蘭大學企管碩士 | 約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研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研友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醫國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研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奇烽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升陽奇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總經理研嘉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其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註 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亞元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
| 同亨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晶達光電(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泰詠電子(股)公司董事 | ||||||||||||||||||||
| 慧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 ||||||||||||||||||||
| 立弘生化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乾德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乾德(東莞)檢測設備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 | ||||||||||||||||||||
| 泰永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 ||||||||||||||||||||
| AAEON TECHNOLOGY | ||||||||||||||||||||
|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 ||||||||||||||||||||
| AAEON TECHNOLOGY (Europe) | ||||||||||||||||||||
| B.V.I.董事 | ||||||||||||||||||||
| AAEON TECHNOLOGY GMBH董事 | ||||||||||||||||||||
| ONYX Healthcare USA, Inc.董事 | ||||||||||||||||||||
| ONYX Healthcare Europe B.V.I.董事 | ||||||||||||||||||||
| AAEON Electronics Inc.董事 | ||||||||||||||||||||
| Allied Oriental International Ltd.董事 | ||||||||||||||||||||
| 醫藥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 ||||||||||||||||||||
| LitemaxTechnology, Inc.董事 | ||||||||||||||||||||
| Mcfees Group Inc.董事 | ||||||||||||||||||||
| 富禮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豐新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融程電訊(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廣積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仔虹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財團法人中國科技大學董事 | ||||||||||||||||||||
| 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 ||||||||||||||||||||
| 保生國際生醫(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
| 豐寶能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 ||||||||||||||||||||
| JET WAY COMPUTER CORP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事長JET WAY COMPUTER B.V.I 董事長JET WAY (FAR EAST) INFORMATION COMPANY LIMITED 董事長TOP NOVEL ENTERPRISE CORP.董事長CANDID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長 | ||||||||||||||||||||
| 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郭坤樑 | 男61-70歲 | 113.5.30 | 3 | 91.3.1 | 2,944,353 | 3.36 | 2,806,353 | 3.19 | 0 | 0.00 | 0 | 0.00 | 政治大學企管系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約冒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監事(法人代表)深圳市臻煤電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楚及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海山笑業(股)公司董事正南笑業(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謝玉田 | 男71-80歲 | 113.5.30 | 3 | 95.6.7 | 53,873 | 0.06 | 53,873 | 0.06 | 0 | 0.00 | 0 | 0.00 | 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建弘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實踐大學企管系講師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李洲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董事(法人股東) | 中華民國 | 朴寶投資(股)公司 | 不適用 | 113.5.30 | 3 | 89.1.16 | 10,565,530 | 12.06 | 10,565,530 | 12.00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董事(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徐麗華 | 女61-70歲 | 113.5.30 | 3 | 89.1.16 | 48,012 | 0.05 | 48,012 | 0.05 | 2,989,391 | 3.40 | 0 | 0 | 政治大學企管系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朴寶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天人合一有限公司董事長今冒投資(股)公司監察人正冒投資(股)公司董事一冒鞋材(股)公司董事德光文化基金會董事 | 董事長 | 楊正利 | 配偶 | 無此情形 |
| 董事(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蔡裕江 | 男51-60歲 | 113.5.30 | 3 | 101.6.6 | 842,305 | 0.96 | 855,296 | 0.97 | 50,057 | 0.06 | 0 | 0.00 | 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執行副總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約冒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法人代表)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獨立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黃旭男 | 男61-70歲 | 113.5.30 | 3 | 94.5.31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獨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銘傳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與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銘傳大學管理研究所所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研究員/組長台灣效率與生產力學會常務常務理事台灣全球商貿運籌發展協會常務監事高教評鑑中心評鑑委員、台台灣評鑑協會評鑑委員 | 銘傳大學專任教授高達光電(股)公司董事樂國建設(股)公司監察人同等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慧友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泰詠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獨立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張世宗 | 男61-70歲 | 113.5.30 | 3 | 113.5.30 | 660,000 | 0.75 | 512,000 | 0.58 | 0 | 0.00 | 0 | 0.00 |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惠普(股)公司董事長國潮(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 獨立董事(自然人) | 中華民國 | 詹允豪 | 男51-60歲 | 113.5.30 | 3 | 110.8.18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會計碩士模棟買賣中心上櫃審查部正文科技董事長特別助理 | 約冒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澤和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貼銷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註1:董事曾任職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註2:截至115年3月31日止發行總股份為88,023,988股
註3: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二)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3月31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
|---|---|
| 升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徐麗華0.89、楊正利0.09、楊子萱99.02 |
(三)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者其主要股東:無。
(四)董事資料
一、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楊正利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長、立弘生化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等。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3 |
| 莊永順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研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醫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等。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1 |
| 郭坤樟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臻琪電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長、鈞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監事等。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1 |
| 謝玉田 | 具有商務及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李洲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等,歷任實踐大學企管系講師。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1 |
| 升寶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徐麗華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升寶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天人合一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升寶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蔡裕江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董事、現任本公司總經理。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黃旭男 | 具有商務及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銘傳大學專任教授。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皆符合相關規定。 | 3 |
| 張世宗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惠普(股)公司董事長。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皆符合相關規定。 | 0 |
-9-
| 性名 | 條件 | ||
|---|---|---|---|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詹允豪 | 具有商務及會計財務專長之背景及工作經驗。 | ||
|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會計碩士畢業,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澤和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歷任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部等。 | |||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皆符合相關規定。 | 0 |
二、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一)董事會多元化: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遴選標準、董事會應具備之專業資格與經驗、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組成情形或比例,並就前揭政策敘明公司具體目標及其達成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以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程序,從具備合適的背景及行業或相關專業知識及經驗的候選人中,積極考慮能帶來多元化背景及觀點的候選人,使董事會成員在技能、經驗、知識及性格方面保持適當的範疇及平衡。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第十四屆董事會成員共有 9 席皆為本國籍,其組成結構占比分為:具有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 11.11%,女性董事占比 11.11%,獨立董事占比為 33.33%;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 2 席為 71-80 歲;5 席為 61-70 歲;2 席為 51-60 歲。本公司其成員之多元化展現於以下各方面:(1)所有董事都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國際市場、領導決策等專業能力。(2)具有財務金融者:楊正利、莊永順、郭坤樟、謝玉田、徐麗華、黃旭男、張世宗、詹允豪共八位董事;具有產業知識者:楊正利、莊永順、郭坤樟、謝玉田、徐麗華、蔡裕江、黃旭男、詹允豪共八位董事。(3)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情形。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在技能、經驗、知識及性格方面保持適當的平衡,此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目標至少 1 席,目前已設置完成。故綜合前述,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組成大致具備多元化之目標,另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分佈情形,詳如第 35 頁附表 2 及同步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1)原因說明:本公司董事會現任女性董事共設置 1 席,雖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主係因產業特性,短時間尋求人才不易。
(2)採行措施:尋求相關產業或學校等多方管道人才舉薦,並納入中長期的人才培育計畫,以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10-
(二)董事會獨立性:敘明獨立董事人數及比重,並說明董事會具獨立性,及附理由說明是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組成結構占比分別為3席獨立董事(33.33%),6席非獨立董事(66.67%),其中1席具員工/經理人身份之董事(11.11%,未逾全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董事與1席董事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以上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本公司獨立董事均全數符合金管會所訂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董事會亦強調獨立運作及透明化之功能,董事及獨立董事皆屬獨立之個體,獨立行使職權,故董事會具有獨立性。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1-
(五)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3月31日(停止過戶日);單位:股
| 職稱 (註1) | 國籍 | 姓 名 | 性別 | 選(就) 任日期 | 持有 股有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 份 | 利用他人名 裹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註2)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蔡裕江 | 男 | 110.08 | 855,296 | 0.97 | 50,057 | 0.06 | 0 | 0.00 | 政治大學企管系研究所碩士 約寶電子工業(股)公司執行副總 | 約寶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約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法人代表) | 無 | 無 | 無 | 無此情形 |
| 製造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曾增權 | 男 | 98.01 | 195,373 | 0.22 | 7,678 | 0.01 | 0 | 0.00 | 動益工專畢業 華昕電子(股)公司工程師 約寶電子工業(股)公司晶片暨鐵芯製造部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財會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葉美玲 | 女 | 100.03 | 10,794 | 0.01 | 0 | 0.00 | 0 | 0.00 | 中原大學會計系研究所碩士 | 無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研發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黃逸鴻 | 男 | 103.05 | 10,020 | 0.01 | 0 | 0.00 | 0 | 0.00 | 台灣大學物理系博士 和喬科技(股)公司資深工程師 美南諾發系統(Novellus)資深工程師 聯華電子(股)公司主任工程師 台達電子工業(股)公司研發經理 佳葉科技有限公司研發協理 斐成企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品保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吳炳勳 | 男 | 105.04 | 10,059 | 0.01 | 0 | 0.00 | 0 | 0.00 | 中原大學企管系研究所碩士 承翰科技(股)公司品保部經理 千如電機工業(股)公司研發部工程師、品保部助理經理、總經理室高級專員 千如電子工業(股)公司番禺廠品保部經理、製造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 管理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林育照 | 男 | 109.1 | 56,385 | 0.06 | 0 | 0.00 | 0 | 0.00 | 元智大學資管系學士 約寶電子工業(股)公司內部稽核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不適用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董事、監察人曾任職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具關係企業者:無。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單位元:新台幣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 | 楊正利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2,878 | 2,878 | 106 | 106 | 0 | 0 | 0 | 0 | 3,149 4.86 | 3,149 4.86 | 0 |
| 董事 | 莊永順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董事 | 郭坤樟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董事 | 謝玉田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董事(法人股东) | 外寶投資(股)公司 | 0 | 0 | 0 | 0 | 267 | 267 | 0 | 0 | 267 0.42 | 267 0.4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67 0.42 | 267 0.42 | 0 |
| 董事(法人代表) | 徐麗華 | 0 | 0 | 0 | 0 | 0 | 0 | 30 | 30 | 30 0.05 | 30 0.0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 0.05 | 30 0.05 | 0 |
| 董事(法人代表) | 蔡裕江 | 0 | 0 | 0 | 0 | 0 | 0 | 30 | 30 | 30 0.05 | 30 0.05 | 2,376 | 2,376 | 108 | 108 | 143 | 0 | 143 | 0 | 2,657 4.10 | 2,657 4.10 | 0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0 | 0 | 0 | 0 | 135 | 135 | 30 | 30 | 165 0.25 | 165 0.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5 0.25 | 165 0.25 | 0 |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擁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酬勞依公司獲利狀況、各董事參與公司事務之投入及貢獻程度,再由董事長提出薪酬建議案,並經薪酬委員會審查及董事會結準。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H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I | |
| 低於1,000,000元 | 楊正利 | |||
| 莊永順 | ||||
| 郭坤樟 | ||||
| 謝玉田 | ||||
| 徐麗華(法人代表) | ||||
| 蔡裕江(法人代表) | ||||
| 黃旭男 | ||||
| 詹允豪 | ||||
| 張世宗 | 楊正利 | |||
| 莊永順 | ||||
| 郭坤樟 | ||||
| 謝玉田 | ||||
| 徐麗華(法人代表) | ||||
| 蔡裕江(法人代表) | ||||
| 黃旭男 | ||||
| 詹允豪 | ||||
| 張世宗 | 莊永順 | |||
| 郭坤樟 | ||||
| 謝玉田 | ||||
| 徐麗華(法人代表) | ||||
| 黃旭男 | ||||
| 詹允豪 | ||||
| 張世宗 | 莊永順 | |||
| 郭坤樟 | ||||
| 謝玉田 | ||||
| 徐麗華(法人代表) | ||||
| 黃旭男 | ||||
| 詹允豪 | ||||
| 張世宗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無 | 無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無 | 無 | 楊正利 | |
| 蔡裕江(法人代表) | 楊正利 | |||
| 蔡裕江(法人代表) | ||||
| 總計 | 9人 | 9人 | 9人 | 9人 |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
註2:係指114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係指114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114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114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114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1: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J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故不適用。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單位元:新台幣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 (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 (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及 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註8)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9)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董事長 | 楊正利 | 7,123 | 7,123 | 214 | 214 | 0 | 0 | 267 | 0 | 267 | 0 | 7,604 11.74 | 7,604 11.74 | 無 |
| 總經理 | 蔡裕江 | |||||||||||||
| 副總經理 | 曾增權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註6)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楊正利、蔡裕江、曾增權 | 楊正利、蔡裕江、曾增權 |
| 總計 | 3人 | 3人 |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註2:係填列114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退職退休金、離職金。
註3:係填列114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後純益係指114年度之稅後純益。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其中屬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或提撥數為214仟元。
註8:稅後純益係指114年度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114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5年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經 理 人 | 職稱 (註1) | 姓名 (註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董事長 | 楊正利 | 0 | 404 | 404 | 0.62 | |
| 總經理 | 蔡裕江 | |||||
| 製造部副總經理 | 曾增權 | |||||
| 研發部協理 | 黃逸鴻 | |||||
| 品保部協理 | 吳炳勳 | |||||
| 管理部協理 | 林育照 | |||||
| 財會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 | 葉美玲 |
註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2:係填列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114年度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92年3月27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301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務部門主管
(5)會計部門主管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一之二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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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方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酬金總額(仟元) | 佔稅後純益比例(%) | 酬金總額(仟元) | 佔稅後純益比例(%)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 | 9,749 | 9,749 | 11.24 | 11.24 | 9,086 | 9,086 | 14.03 | 14.03 |
| 總經理、副總經理 |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並於前述員工酬勞比例中,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獨立董事支領固定酬金,其餘董事除出席董事會支領車馬費外,不另支領其他報酬。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建議案至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議分派114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1,212,046元(占當年度獲利約 1.5%),董事酬勞金額依公司獲利狀況、各董事參與公司事務之投入及貢獻程度,由董事長提出薪酬建議案,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及董事會核准後發放;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理人之員工酬勞,亦以現金方式發放。
本公司高階經理人之薪酬包含本薪、獎金、分紅及退職金等,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評估及審核。為激勵高階經理人重視長期綜合績效表現達到永續經營,以確保公司在可持續發展與長期價值創造方面的承諾,將薪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指標進行連結。
適用對象: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或其他相當職級者(如執行長、副執行長、總裁、副總裁等)。
短期目標:
- 強化薪酬與永續績效指標連結,實施對象納入高階主管,並規劃權重比。
- 單位KPI與永續發展政策連結:評估及研擬連結項目比重。
長期目標:
- 強化薪酬與永續績效指標實施擴及主管級人員。
- 研擬淨零減碳目標納入個人「行為考核指標」。
高階經理人永續發展績效指標權重如下:
| 績效指標 | 權重占比 | 說明 |
|---|---|---|
| 財務指標 | 20% | 著重於企業的經濟表現及營運績效,如同業排名、營收表現。 |
| 策略指標 | 30% | 主要評估管理層在推動公司長期發展戰略方面的表現,如市場拓展、技術創新。 |
| 管理指標 | 20% | 專注高階經理人在內部管理及領導能力方面的表現,如領導力發展、組織效率、員工滿意度與績效。 |
|---|---|---|
| 永續及內控指標 | 30% | 專注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和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與實施,如誠信經營、法令遵循及風險控管,實踐 ESG 各項重點工作。 |
本公司長短期目標由總經理透過各項專案會議控管達成進度,以強化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及執行。
本公司員工薪資及報酬係依據其學經歷、專業知識及技術、專業年資經驗及個人績效表現而定,不因其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而有所差異。本公司同時也極為重視員工之職涯發展,依個人職務及公司營運績效作整體的規劃,對表現績優的員工,依工作成果給予調升薪資或是拔擢晉升,藉以延攬優秀的人才,帶動公司整體正向的發展。本公司 114 年依員工績效考核整體平均薪酬調升幅度達 3.96%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6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註 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註 2) | 備註 |
|---|---|---|---|---|---|
| 董事長 | 楊正利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董事 | 莊永順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董事 | 郭坤樟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董事 | 謝玉田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董事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徐麗華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 董事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蔡裕江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新任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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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第十四屆第四次董事會(114年2月25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 擬出具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無異議 | 無異議 | 1.第六屆第二次薪酬委員會暨第三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通過在案。 |
| 2.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本公司 114 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
第十四屆第五次董事會(114年5月12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 訂定本公司員工酬勞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事宜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六次董事會(114年8月4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 第六屆第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 | 無異議 | 無異議 | 本案除了因利害關係迴避之董事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七次董事會(114年11月10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 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稽核計畫案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115年2月23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 擬出具本公司 11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無異議 | 無異議 | 1. 第六屆第四次薪酬委員會暨第三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通過在案。 |
| 2.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 無異議 | 無異議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
| 本公司 115 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第十四屆第六次董事會(114年8月4日)
董事姓名:楊正利、蔡裕江
議案內容:第六屆第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
應利益迴避原因:本案討論內容涉及利害關係人之自身利益,故請關係人做利益迴避。
參與表決情形:本案除了因利害關係迴避之董事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其餘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附表一之一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對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執行自我評鑑,評鑑結果詳如附表一之一,並於115年2月23日提董事會報告,也一併揭露於公司網站供投資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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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運作均依照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另包括:本公司 114 年已為全體董事投保董事責任險,並於 114 年 8 月 4 日提董事會報告投保情形,且於本公司之網站(http://www.kingcore.com.tw)設置投資人專區揭示相關資訊供投資人參考,並已設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以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運作之職能。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 2:(1) 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114 年度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狀況
√:親自出席;◇:委託出席;×:未出席
| 次數
姓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第五次 |
| --- | --- | --- | --- | --- | --- |
| 黃旭男 | ☑ | ☑ | ☑ | ☑ | ☑ |
| 張世宗 | ☑ | ☑ | ☑ | ☑ | ☑ |
| 詹允豪 | ☑ | ☑ | ☑ | ☑ | ☑ |
(一之一)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註 1) | 評估期間
(註 2) | 評估範圍
(註 3) | 評估方式
(註 4) | 評估內容
(註 5) |
| --- | --- | --- | --- |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 個別董事成員 | 董事成員自評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 |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1)董事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2)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註 1: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執行週期,例如:每年執行一次。
註 2: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涵蓋期間,例如:對董事會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註 3: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註 4: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僚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註 5:評估內容依評估範圍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 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2)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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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其職權包括:
(1)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2)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3)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4)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5)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6) 年度財務報告及每季財務報告。
(7)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如下:
| 專業資格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黃旭男 | 具有商務及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銘傳大學專任教授。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惠普(股)公司董事長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具有商務及會計財務專長之背景及工作經驗。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會計碩士畢業,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澤和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歷任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部等。 |
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政緯、陳國帥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本公司每年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並依規定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經審計委員會同意提董事會通過。
※委任簽證會計師
本公司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和適任性,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並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等相關資訊,於115年2月23日第三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及115年2月23日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政緯會計師及陳國帥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和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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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1、註2)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新任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6 | 0 | 100 | 113.5.30 改選連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第三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114年2月25日) | | | | | |
| 議案內容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四次董事會(114年2月25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發行新股案 | | | | | |
|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 | |
| 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 | | | | |
| 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 | |
| 本公司114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 | | | | |
| 第三屆第四次審計委員會(114年5月12日) | | | | | |
| 議案內容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訂定本公司員工酬勞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事宜 | |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第十四屆第五次董事會(114年5月12日)全體出席董事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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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114年8月4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一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六次董事會(114年8月4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三屆第六次審計委員會(114年11月10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稽核計畫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七次董事會(114年11月10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三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115年2月23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115年2月23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 ||
|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
| 本公司115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 本公司召開之董事會,稽核主管皆列席與會,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於開會前,就各項事務進行意見溝通,獨立董事對本公司之稽核業務執行成效,溝通情形良好。
(2) 本公司稽核室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稽核報告,每季董事會均陳報各獨立董事,並無發現重大異常事項。
(3) 董事會於進行年度財務報告審閱前,會事先請簽證會計師針對查核結果及擬出具之查核意見於開會前對獨立董事進行溝通相關事項。
114 年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間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
| 114/2/25 | 稽核主管、獨立董事、會計師 | 113 年 10 月至 12 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 |
| 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進行會談) | 無異議 | ||
| 114/5/12 | 稽核主管、獨立董事 | 114 年 1 月至 3 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 無異議 |
| 114/8/04 | 稽核主管、獨立董事、會計師 | 114 年 4 月至 6 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 |
| 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進行會談) | 無異議 | ||
| 114/11/10 | 稽核主管、獨立董事 | 114 年 7 月至 9 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 |
| 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 |||
| 115 年度稽核計畫。 | 無異議 |
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 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故不適用。
-26-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經董事會通過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 | 符合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墻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一)本公司已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並依規定建立發言人與代理發言人制度,設置專人處理投資人關係與股東相關問題,網站亦設有投資人關係處理視窗之聯絡方式與E-mail。 | ||
| (二)本公司委由股務代理機構定期更新股東名冊及主要股東名冊,充分掌握公司股權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各項財務業務事項以及相關立為原則,已訂定母公司往來管理作業規範,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等控管制度。 | ||||
| (四)本公司已制定「誠信經營守則暨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規範內部相關人員應遵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式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 | 符合 | |||
| 符合 | ||||
| 符合 | ||||
| 符合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以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程序,從具備合適的背景及行業或相關專業知識及經驗的候選人中,積極考慮能帶來多元化背景及觀點的候選人,使董事會成員在技能、經驗、知識及性格方面保持適當的範疇及平衡。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
| 三、經營管理能力。 | ||||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
| 五、產業知識。 | ||||
| 六、國際市場觀。 | ||||
| 七、領導能力。 | ||||
| 八、決策能力。 | ||||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應考量公司營運架構、業務發展方向、未來發展趨勢等各種需求,並宜評估各種多元化面向,以及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等目標,並就本公司運營型態及未來事業發展需求,制定適當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之標準:例如:基本組成、專業經驗、專業知識與技能等。 | ||||
| 本公司第十四屆董事會成員共有9席皆為本國籍,其組成結構占比分為:具有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11.11%,女性董事占比11.11%,獨立董事占比為33.33%;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2席為71-80歲;5席為61-70歲;2席為51-60歲。本公司其成員之多元化展現於以下各方面:(1)所有董事都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領導決策等專業能力。(2)具有財務金融者:楊正利、莊永順、郭坤樟、謝玉田、徐麗華、黃旭男、張世宗、詹允豪共八位董事。(3)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情形。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在技能、經驗、知識及性格方面保持適當的平衡,此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目標至少1席,目前已設置完成。故綜合前述,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組成大致具備多元化之目標。另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分佈情形,詳如附表2及同步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
| (二)本公司依法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外,亦另經董事會通過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推動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誠信經營及公司治理等永續發展目標,以落實本公司的永續經營理念。 | ||||
| (三)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已完成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已於115年2月23日提董事會報告。除了評估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之外,也針對董事本身及功能性委員會進行自評,評估結果請參閱年報第四章「公司治理運作情形」附表一之一,並同步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
| 本公司整體評估結果為良好,董事會成員績效、董事會運作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已充分符合公司需求運作,同時也亦參考績效評估結果,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可有效促進公司永續經營、社會責任、風險管理及長期策略發展,並落實公司治理精神。 | ||||
| (四)本公司財務部每年一次自行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將評估結果提請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依據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第10號公報訂定評估項目(詳附表1)及取得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報告,報告內容涵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及13項主要指標項目(詳附表3),以評估事務所整體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確認114年度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政緯會計師及陳國帥會計師,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皆符合本公司獨立性和適任性之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如有輪調亦遵守相關規定辦理。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
|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執行情形如下: | ||
| 1.協助董事會成員安排進修課程並購買合宜的董監事責任保險。 | ||
| 2.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進行評核。 | ||
| 3.依法辦理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股東會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 ||
| 4.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天前通知董事會成員,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先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
| 5.不定期協助會計師、獨立董事及稽核主管溝通相關事項,溝通情況順暢良好,本公司亦將溝通情形公告於網站,供投資人查詢參閱。 | ||
| 6.對於主管機關發佈公司經營領域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法令訊息,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 ||
| 7.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
| 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 符合 | |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 114.03.21 | ||
| 114.03.2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 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實作研習 |
| 114.09.1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永續資訊之管理」內控內稽重點與實務案例解析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
| (二)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主動蒐集客戶回應、剖析研究客戶需求、升級服務品質及提出適切的解決方案,並將顧客滿意度列入ISO標準以強化管理、提升效率、品質控管,且同步建立稽核追蹤機制。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供應商關係:持續推動「綠色採購」,要求原物料供應商需提供檢驗報告,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之禁用物質,確保產品符合客戶與歐盟對電子產品所列禁用物質(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RoHS)法令的要求。以落實環保理念,從事綠色生產,共創永續商機。 | ||||
| (四)員工權益:本公司承諾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每年定期舉辦全廠員工健康檢查和辦理健康促進相關活動,以保障全體員工之健康福祉,同時也會請駐廠醫師分析健檢報告,並提供衛教資訊,協助完成母性保護、暴力危害與風險評估、人因性的危害、異常負荷等相關作業。本公司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請參照第伍章營運概況之勞資關係章節。 | ||||
| (五)利害關係人溝通:本公司已於公司網頁揭露利害關係人之聯絡電話及E-mail,建立員工、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以維護利害關係人等之相關權利,並將溝通情形於115年2月23日提董事會報告。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已委託台新證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
| ☑ | ||||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定期更新最新財務業務、公司治理資訊之訊息。 | |||
| (二)本公司依規定設置發言人制度,定期及不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項財務、業務資訊;並定期將最新消息揭示於本公司之網站(http://www.kingcore.com.tw)。 | ||||
| (三)本公司已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並皆依規定時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符合 | |||
| 符合 | ||||
| 符合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一)環境保護 | ||
| 本公司訂定明確環保、節能目標,對各項能資源的使用以及各項污染的排放,訂定各項環保管理措施,並持續不斷改善,並訂有管理目標。期許在產品的開發、生產、使用及廢棄過程,致力達成低污染、低能耗、易回收等環境友善的目標。 | ||||
| 1.減碳目標: | ||||
| 依循ISO14064規範,盤查與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基線,並制訂、公告各年度的減碳目標,而為持續推動排放計畫,最近一年係以2023年為基準年,採四年為一計畫期間,計劃在2027年達成每單位營收減碳1%之目標。 | ||||
| 2.廢棄物減量: | ||||
| 以資源永續利用為目標,持續推動垃圾減量及回收再利用的措施,來達成廢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3.節省水資源: | ||
| 因應極端氣候造成水資源影響,除定期檢視水資源消耗情形外,亦從全面落實日常生活節約用水做起,以及把廢水系統導入回收系統、製程用水部分使用循環水以增加產水量,將可利用之水資源發揮更大效益,計畫於2027年(2023年為基準年)達成用水量減少0.5%為目標。 | ||
| 4.氣候變遷因應: | ||
| 氣候變遷為全球性之議題,氣候災害(例如:風災、水災)會導致產能減少或中斷,故本公司積極建立可因應氣候變遷之綠色供應鏈及推動生產「綠色產品」,並每年實施溫室氣體盤查及制定減碳目標,並建置防災應變能力,避免因氣候變遷造成企業營運的衝擊。 | ||
| (二)產品面 | ||
| 1.本公司每年定期執行供應商稽核抽查,114年度共抽查7家協力廠商評鑑。 | ||
| 2.本公司已取得ISO9001、ISO14001、TS16949、QC080000認證。 | ||
| 3.至114年底,合計有90家供應商取得ISO9001認證、60家取得ISO14001認證。 | ||
| (三)社會關懷 | ||
| 本公司積極響應「廠房公共空間設置藝術走廊」、「支持舞台劇演出」及「舉辦捐血活動」等公益與文化推廣行動,為社會關懷與文化藝術發展貢獻心力。 | ||
| (四)114年度董事進修之情形: | ||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 董事 | 楊正利 | 114.05.02 |
| 董事 | 楊正利 | 114.08.14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董事 | 莊永順 | 114.06.2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非合意併購之攻防策略與法令遵循議題 | 3 | ||||
| 董事 | 莊永順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3 | ||||
| 董事 | 莊永順 | 114.07.31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114年度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 3 | ||||
| 董事 | 郭坤樟 | 114.05.07 | 社團法人台灣董事學會 | SAP NOW AI Tour Taiwan「商業AI·智取未來」 | 3 | ||||
| 董事 | 郭坤樟 | 114.05.1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3 | ||||
| 董事 | 郭坤樟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 董事 | 謝玉田 | 114.11.0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實務 | 3 | ||||
| 董事 | 謝玉田 | 114.11.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虛擬資產之犯罪手法與洗錢防制 | 3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徐麗華 | 114.11.27 |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 UNFCCC COP30後自然議題觀察暨自然正向轉型研討會 | 3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徐麗華 | 114.12.10 |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 《打擊不平等:企業行動議程》正體中文版發表會 | 3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蔡裕江 | 114.10.3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3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蔡裕江 | 114.12.0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企業避險新思維:應對匯率挑戰與資產管理趨勢 | 3 |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114.03.2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宣導會 | 3 |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114.11.1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股東會、經營權與股權策略 | 3 |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114.12.1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強化組織韌性的雙軸轉型-AI治理與永續治理 | 3 |
-33-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114.08.22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2025台新新光淨零高峰論壇 | 3 |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114.10.3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 (五)風險管理政策、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風險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並指定由永續發展委員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治理單位,由下轄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擔任風險管理與執行單位。本公司依法訂定各項內部規章,由永續發展推動小組進行相關風險評估與分析,並由總經理彙整各項風險評估結果,於擬定整體營運策略前進行整體風險評估,以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及控管機制。(六)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並於114年8月4日提董事會報告授保情形。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本公司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大致良好,亦針對未得分部分進行相關檢討與評估改進措施,以強化公司治理,保障股東最大之利益。(一)已改進部份1.本公司已制定風險管理政策,並由永續發展委員會為風險管理之治理單位,其運作情形每年向董事會報告一次。(二)未來改善項目公司已針對社區風險與機會採取相關措施,並致力於解決所在地社區的社會與環境問題。為進一步提升成效,相關措施將列為未來改善重點。 |
附表 1: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 評估項目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 1.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未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是 ☐否 |
| 2.與委託人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是 ☐否 |
| 3.避免與委託人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 ☑是 ☐否 |
| 4.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實、公正及獨立性。 | ☑是 ☐否 |
| 5.執業前二年內服務機構之財務報表,不得查核簽證。 | ☑是 ☐否 |
| 6.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 | ☑是 ☐否 |
| 7.未握有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股份。 | ☑是 ☐否 |
| 8.未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是 ☐否 |
| 9.未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是 ☐否 |
| 10.未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 | ☑是 ☐否 |
| 11.未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是 ☐否 |
| 12.未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 ☑是 ☐否 |
| 13.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人員無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是 ☐否 |
| 14.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是 ☐否 |
| 15.截至目前為止,未受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是 ☐否 |
附表 2:董事會多元化分佈情形
| 多元化項目
董事姓名 | 性別 | 年齡 | 營運判斷 | 財務會計 | 經營管理 | 危機處理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 | 領導決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楊正利 | 男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莊永順 | 男 | 71-80 歲 | ☑ | ☑ | ☑ | ☑ | ☑ | ☑ | ☑ |
| 郭坤樟 | 男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謝玉田 | 男 | 71-80 歲 | ☑ | ☑ | ☑ | ☑ | ☑ | ☑ | ☑ |
| 升寶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徐麗華 | 女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升寶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江 | 男 | 51-60 歲 | ☑ | ☐ | ☑ | ☑ | ☑ | ☑ | ☑ |
| 張世宗 | 男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黃旭男 | 男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詹允豪 | 男 | 51-60 歲 | ☑ | ☑ | ☑ | ☑ | ☑ | ☑ | ☑ |
附表 3:AQIs 揭露架構-5 大構面、13 項指標
| 構面 | 指標 | 指標意涵 |
|---|---|---|
| 專業性 | 查核經驗 | 會計師及查核人員是否有足夠之審計經驗執行查核工作。 |
| 訓練時數 | 會計師及查核人員是否接受足夠之教育訓練,以獲取專業知識及技能。 | |
| 流動率 | 事務所是否維持足夠資深之人力資源。 | |
| 專業支援 | 事務所是否擁有足夠之查核以外專業人員,包括電腦審計、 |
| 評價人員等以支援查核團隊。 | ||
|---|---|---|
| 品質控管 | 會計師負荷 | 會計師承接審計個案家數及投入查核的工作時數是否過重 |
| 查核投入 | 查核團隊成員於各查核階段投入是否適當。 | |
| 案件品質管制複核(EQCR)複核情形 | EQCR 是否投入足夠之時數執行審計案件之複核。 | |
| 品管支援能力 | 事務所是否具備足夠之品質控管資源,包括風險、管理、審計專業諮詢人員等以支援查核團隊。 | |
| 獨立性 | 非審計服務占比 | 事務所提供個別客戶之非審計服務比重是否影響獨立性。 |
| 客戶熟悉度 | 事務所累計提供個別客戶審計服務年數是否可能影響獨立性。 | |
| 監督 | 外部檢查缺失及處分 | 事務所之品質管制及審計個案是否依有關法令及準則執行。 |
| 主管機關發函次數 | ||
| 創新能力 | 創新規畫或倡議 | 事務所對提升審計品質之承諾,包括採行或規劃提升審計品質相關之計畫或投入。 |
-36-
(四)薪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5 年 3 月 31 日
| 身分別
(註 1) 姓名 |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2) | 獨立性情形(註 3)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 黃旭男 | 具有商務及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銘傳大學專任教授。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3 |
| 獨立董事 | | 張世宗 | 具有商務之工作經驗。
為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惠普(股)公司董事長。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0 |
| 獨立董事 | | 詹允豪 | 具有商務及會計財務專長之背景及工作經驗。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會計碩士畢業,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澤和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歷任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部等。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皆符合相關規定。 | 0 |
註 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第 OO 頁附表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一)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註 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 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37-
2.薪酬委員會職責: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本委員會之職權包括: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3)董事會決議之其他事項。
3.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3年6月7日至116年5月29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召集人 | 黃旭男 | 3 | 0 | 100 | 113.5.30 改選,113.6.7 董事會繼續委任 |
| 委員 | 張世宗 | 3 | 0 | 100 | 113.5.30 改選,113.6.7 董事會新委任 |
| 委員 | 詹允豪 | 3 | 0 | 100 | 113.5.30 改選,113.6.7 董事會繼續委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4.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第六屆第二次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2月25日)
| 議案內容 |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年發放113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酬勞分派建議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請報告董事會 | 第十四屆第四次董事會(114年2月25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連結之政策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公告於公司網站並執行 |
第六屆第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8月4日)
| 議案內容 |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年年中考核經理人及現金報酬調整發放建議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請報告董事會 | 第十四屆第六次董事會(114年8月4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年發放113年度基層員工酬勞分派案 |
第六屆第四次薪資報酬委員會(115年2月23日)
| 議案內容 |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5年發放114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酬勞分派建議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請報告董事會 | 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115年2月23日)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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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說明 |
| 環境 | 環境保護及管理 | 1.本公司環境品質管理係依循"材料的環境關連物質管理程式 RoHS、SONYSS-00259 及 REACH 73 項"指令之規範及通過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2.依據「ISO 14064-1」定期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檢視公司營運所面臨的衝擊。根據盤查結果,持續執行減碳措施,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 |
| 社會 | 職場安全 | 1.本公司每年定期實施公共安全檢查、勞工安全訓練課程及員工健檢,以提供員工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2.導入 ISO 45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並取得認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 人力資源 | 1.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了解員工的期望與需求,並進行妥適回應。 | |||||
| 2.實行內部人才培養計劃,並導入師徒制,為所有員工提供基礎職能訓練,致力於支持員工的技能提升與專業發展。 | ||||||
| 資訊安全 | 訂定相關政策與教育訓練,持續完善資安治理管理機制與程序。 | |||||
|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通過,於規章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由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
| 法令遵循 | 透過落實內部控制機制,確保本公司所有人員及作業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 |||||
| 財務風險 | 1.並由財會部門定期彙整並分析匯率及利率等訊息,以確保外幣曝險之範圍。 | |||||
| 2.適當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進行避險,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一)本公司依國際環境管理標準及環境部相關法規,建置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並以 PDCA 管理循環持續改善環境績效。截至目前,本公司已推動之環境管理制度,重點涵蓋以下面向: | ||||
| 1.廢棄物管理:實施垃圾分類及廢棄物管理,製造部進行相關減廢活動,減少紙張、廢銅線、廢刮刀等廢棄物之產生。 | ||||||
| 2.化學品管理:評估化學品潛在暴露程度,依風險等級採取分級管理;若化學品種類、作業程序或製程條件發生變更,於變更前或變更後三個月內,重新實施暴露評估。 | ||||||
| 3.汙染防治:製程中產生之廢水及生活污水都經廢水處理系統排入工業區污水管中;廢氣以不同設備收集及過濾,委請檢測合格公司針對污染防治相關物處理後之廢氣進行檢測,妥善保管檢測報告;廢棄物則分類委由合格清運公司清除。 | ||||||
| 整體而言,114年本公司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成效良好,共完成3件管理方案。各製造部門依環境管理目標,確實執行廢棄物管理,且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化學品管理方面,已完成所有化學品暴露評估,並依照風險等級,完成分級管理制度規劃,以避免對勞工產生健康危害;汙染防治方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 2) |
| 本公司於2008年2月15日首次取得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並依該系統要求推動環境管理作業,棄持污染預防及持續改善之原則,訂定環境管理政策,作為各項環境管理措施之依循。本公司每年定期安排教育訓練並接受由第三方稽核驗證,最新證書效期起訖期間為:2024/3/10~2027/3/9。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
| 本公司亦支持綠色能源,並在桃園平鎮廠房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417.6kW,已在105年底完工,並於106年開始將所產生的太陽能電力要售給台電公司,統計至114年累積發電量4,121,259KWH,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154,787kg,並取得新台幣22,675仟元的太陽能發電利益。 | 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
| 本公司氣候變遷相關風險清單整理如下表: | 符合 | |
| 項目 | 面向 | 衝擊說明 |
| 氣候相關風險 | 能源價格上升 | 溫室氣體減量要求,導致面臨能源價格、使用之相關設備效能提升之壓力,造成能源使用成本增加 |
| (2)推動節能減碳措施 | ||
| 能源/環境法規要求 | 營運及製造成本增加、產生相關罰金、訴訟案件增加、政策變化導致資產減損 | (1)強化對法規的認知及教育訓練 |
| (2)持續關注及鑑別法規變動題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 勢之影響 | ||||||||
| 極端氣候事件頻率提升 | 極端氣候事件將造成財物、設備損失,甚至可能導致營運中斷 | (1)落實重大異常事件處理機制 | ||||||
| (2)持續監督供應商進行極端氣候事件應變計畫及演練 | ||||||||
| 氣候相關機會 | 市場轉型/技術開發 | 開發低碳產品,鼓勵供應商使用低碳技術製程,增加相關市場切入機會 | (1)評估開發低碳產品及市場 | |||||
| (2)鼓勵供應商使用低碳技術製程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評估項目 | (四)本公司每年實施台灣總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進行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量管理,並於公司網站上揭露近兩年相關之盤查結果。
(1)溫室氣體:
本公司計畫最近一期以2023年為基準年,採四年為一計畫期間,在2027年能降低每單位營收1%之目標。以台灣總公司為範圍,2025年相較於2023年基準年,整體碳排放量減少3.71%,排放密集度減少31.26%,顯示相關減碳措施已展現成效。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加強對能源使用監控,並積極推動減碳措施,並持續優化能源使用效率,確保能夠穩步降低整體碳排放量及排放密集度。
涵蓋範圍:約寶電子(台灣平鎮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源類別 | 2023年總溫室氣體(公噸 CO2e/基準年) | 2024年總溫室氣體(公噸 CO2e/年) | 2025年總溫室氣體(公噸 CO2e/年) | 2025年與基準年增減數 | 2025年與基準年增減比率(%) | |
| | 範疇一 | 133.99 | 123.23 | 127.69 | -6.3 | -4.70% | |
| | 範疇二 | 5,739.38 | 5,510.54 | 5,527.57 | -211.81 | -3.69% | |
| | 合計 | 5,873.37 | 5,633.77 | 5,655.26 | -218.11 | -3.71% | |
| | 溫室氣體排放量密集度(tCO2e/百萬元) | 13.01 | 11.39 | 8.95 | -4.07 | -31.26% | |
註:為內部自行盤查數據,係依據 ISO14064 規範執行,均未通過第三方驗證。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本公司計畫於2027年,採四年為一計畫期間,每單位營收減少廢棄物量3%(2023年為基準年)為目標。以台灣總公司為範圍,2025年相較於2023年基準年,整體廢棄物量減少6.34%,單位營收用水密集度減少21.43%。 | ||
| 針對廢棄物管理,本公司將持續檢討現有製程及管理措施,持續推動減量與資源回收改善計畫,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 | ||
| 本公司以廢棄物總量減量與廢棄物資源化為策略,藉由製程技術改善及源頭管理措施,以達到廢棄物減量目標。對於無法回收再利用之廢棄物,則遵循環保法令規定,委託合法業者清運、焚化或掩埋。廢棄物集中處理以分類及安全性為原則,各部門由專責單位管理廢棄物的來源及產出量,進行有效管控,以提高資源利用價值,並以零廢棄物為最終目標。為確實掌握廢棄物的流向,也定期對清運業者比對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情形,同時也強化廠商稽核效能,持續追蹤與管理。 | ||
| 涵蓋範圍:鉛寶電子(台灣平鎮廠) | ||
| 廢棄物類別 | 2023 年(基準年) | 2024 年 |
| 事業廢棄物(噸) | 44.34 | 39.71 |
| 有害廢棄物(噸) | 19.9 | 16.685 |
| 合計 | 64.24 | 56.395 |
| 密集度(噸/百萬元) | 0.14 | 0.11 |
| 註:為內部自行盤查數據,均未通過第三方驗證。 | ||
| (3)用水量: | ||
| 本公司計畫於2027年(2023年為基準年)達成每單位營收用水量減少0.5%為目標。以台灣總公司為範圍,2025年相較於2023年基準年,整體用水量增加1%,單位營收用水密集度減少18.14%。雖然整體用水量略有增加,透過製程優化及推動節水措施,每單位營收的用水效率已顯著提升,顯示公司在水資源管理與使用效率上已取得良好成效。 | ||
| 本公司在節水計畫方面,從全面落實日常生活節約用水做起,以及把廢水系統導入回收系統、製程用水部分使用循環水以增加產水量,將可利用之水資源發揮更大效益,並新增加RO回收系統水再利用以達成節水目標。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 2) |
| 項目 | 2023 年(基準年) | 2024 年 |
| 用水量(公噸) | 50,270 | 46,640 |
| 密集度(公噸/百萬元) | 111.32 | 94.29 |
| 註:為內部自行盤查數據,均未通過第三方驗證。此外,本公司具體推動成果如:廁所裝置省水裝置、逐步更換省電LED燈管、廠區空調送風機安裝變頻器、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等,希望藉此達到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廢棄物總量減量之目標。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
| 1.人權評估: | ||
| 本公司在追求企業永續經營之際,亦承擔並促進對於員工、消費者、整體環境的社會責任。為提供安全與健康工作場所的承諾,依法令規定設置管理員工及職業安全等作業,並每年定期委託專業機構,到廠檢測,鑑定業務中之環境風險。 | ||
| 2.人權關注事項與做法: | ||
| (1)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
| (2)本公司台灣平鎮廠通過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和ISO 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之審核及驗證,提供公司員工安全之工作環境。 | ||
| (3)本公司除依法令規範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外,並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每年定期辦理安全衛生、消防等相關教育訓練,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進而降低工作環境之危險因素,詳第82-83頁勞資關係之「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相關說明。 | ||
| 3.人權保障具體實施措施: | ||
| 本公司雇用政策依據勞動法規、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履行不採用童工、非法勞工和嚴禁性騷擾行為,提供員工平等平權及免於歧視與騷擾的工作環境,並同時訂有「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性騷擾防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 2) | ||
| 制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等,並公告於公司佈告欄及公司網站供員工查詢,及遵循勞動部職安署所公布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以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本公司114年度未有性騷擾或疑似情事發生。 | ||||
| 114年本公司女性員工占比統計: | ||||
| 指標 百分比% | ||||
| 女性佔總員工(%) 60.83% | ||||
| 管理職女性主管占比(%) 35.9% | ||||
| 本公司具體實施成效如下: | ||||
| (1)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不因個人性別、種族、社經地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 | ||||
| (2)合理工時:為確保員工不陷於工時過長之風險中,本公司依勞基法規定,於「員工工作規則」中明定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並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 | ||||
| (3)健康安全職場:為降低同仁因工作職場環境上帶來潛在影響健康之風險,本公司依職安相關法規規定之檢查項目提供員工健康檢查,並依年度健康檢查檢果進行改善計畫。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二)本公司薪資制度依照個人職務及依公司的經營狀況、同業市場薪資水平作整體的規劃,並對表現績優的員工,依工作成果給予調升薪資或是拔擢晉升,同時並重視職場男女平等,實現同工同酬的獎酬及晉升機會,本公司亦隨時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達到公司永續經營及風險控管之平衡。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並於前述員工酬勞比例中,應提撥不低於1%為基層員工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已於115年董事會決議提撥114年度獲利之5%分派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為之。為激勵基層員工為公司目標共同努力,將考量其年資與績效考核後,將前述員工酬勞比例中,提撥不低於1%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分派員工酬勞。相關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請參照第伍章營運概況之勞資關係章節。 | 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三)新進員工未經充分職前訓練不得操作機台,且工作現場多由主管在場監督,並每季舉行安全衛生教育課程及每二個月邀請職業醫學科醫師到廠駐診,以確保工作場所之安全無虞。另每年定期實施一次員工健康檢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 2) |
| 本公司 114 年度無發生任何火災及死亡人數,有關火災預防措施如下: | ||
| 1. 每半年一次廠區消防演練。 | ||
| 2. 移工每半年一次宿舍消防演練。 | ||
| 3. 廠區教育訓練-爆炸危險教育訓練。 | ||
| 同時,每年亦會實施全公司員工四次消防安全演練,114 年度訓練人次為 94 人次,總訓練時數達 4 小時,以強化人員的緊急應變能力。 | ||
| 本公司亦皆符合政府安全衛生法規之要求的管理系統與安全衛生管理制度,並盡力預防任何可能導致環境污染、安全損失、財產損失與人員傷害或疾病等可見之衝擊,同時設定目標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風險控制、節約能源及資源、工業減廢及風險控制,並持續改善以達到零災害、清潔生產之工作環境。114 年度人員職災為 0 件,本公司將持續精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以維護同仁安全與健康。 | ||
| 防範職業災害之發生,職業災害管理目標為「工安零災害」,低工傷率是評估組織員工於健康安全的關鍵指標之一。因此,各部門定期進行各項工安巡檢查核作業,並巡查缺失均納入環安衛管理追蹤管理,以確保改善及防止再發生。 | ||
| 各部門訂有相關管理規定,依實務需求分別辦理各類別職安全衛生相關之訓練。113 年度教育訓練人次為 328 人次,總訓練時數達 103.5 小時;114 年度教育訓練人次為 731 人次,總訓練時數達 337.25 小時。本公司亦於 111 年設置 AED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確保所有人員於緊急事件之黃金救援期限內,獲得必要之緊急救助,並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提供員工使用教學與設備操作。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
| 114 年度員工教育訓練總時數及人次統計如下: | 符合 | |
| 訓練類別 | 時數 | 人次 |
| 新進人員訓練 | 108 | 721 |
| 專業性訓練 | 382.5 | 67 |
| 在職訓練 | 150.25 | 1,961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 2) | |||||
| 合計 | 640.75 | 2,749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五)本公司已建立 ISO 9000 之客戶服務管理政策,透過定期及不定期之會議與客戶拜訪,持續深化溝通交流,以建立長期穩定之合作關係。另於台灣總部設有專責服務窗口,負責雙方對於環境政策、社會責任及有害物質管制等規劃執行上的支援;客戶申訴及抱怨之處理由營業部負責處理,並定期執行年度客戶滿意度調查,作為持續改善之依據。本公司亦訂有「顧客反饋控制程序」要求相關部門在收到客訴後24小時內回覆客戶,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分析報告,本公司2025年度客訴報告回覆準時率達100%。此外,本公司於公司網站揭露相關申訴聯絡電話及E-mail信箱,提供客戶暢通之意見反映與申訴管道,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維護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 符合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六)本公司管理部訂有「協力廠商管理程序」並採用EICC(電子行業公民聯盟)的標準,要求自身供應鏈的廠商需符合其在環保、安全衛生、勞工人權與勞動條件的要求,以及要求供應商交貨的產品均須符合RoHS / SS-00259十大有害物質及HSF規範,同時需提供第三方認證報告,才能登錄成為本公司合格之協力廠商,以確保採購之原物料符合本公司綠色產品之要求,進而穩定產品進料品質及服務、交貨品質與環境管理能力,並致力推動永續發展承諾至供應商,善盡環境保護之永續發展。並同時透過考量交易對象之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評估,配合國際環保法規及客戶要求,作為是否優先採購交易之依據,若供應商涉及違反其永續發展政策,且對環境有顯著影響時,本公司將在例行性評核時,將減少往來及尋找其他替代供應商或者直接禁止採購。本公司114年執行供應商書面稽核共計7家,均符合相關要求規範。 | 符合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本公司已於114年起,參考GRI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該報告書目前尚未經過第三方單位驗證。 | 符合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其運作情形與所訂守則無重大差異情形。 | |||||||
| 七、其他有助於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1.環保:本公司除為符合世界設計製造潮流,因應RoHS、客戶HSF及本公司HSF的要求,為了確保本公司產品符合國際法規及客戶的要求,同時將產品定期送交SGS實驗室,測試RoHS歐盟電子電機設備有害物質限用指令之濃度,以確保產品皆符合相關規範。本公司並通過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IECQ QC080000認證及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承諾落實環保法令,持續綠色生產的環保政策,並遵行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制法、空氣污染防治制法等法令執行污染防治制以維護環境品質。另本公司響應政府綠能政策,於105年底利用廠房屋頂空間增設太陽能板發電設備,106年至114年總計發電量共4,121,259KWH,以實際行動支持綠能發電,為環境永續發展進一份心力。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 2. 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及社會公益: | ||||
| 本公司透過參與各項教育、公益及文化的活動,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創造114年具體成果如下: | ||||
| 消費者權益:瞭解客戶滿意狀況同時確保既有客戶及獲取潛在客戶之青睞,以積極、迅速、有效的服務品質提高公司之競爭能力。 | ||||
| 鼓勵員工參與文創、展演活動:本公司與台灣知名展演文創品牌簽屬員工特約優惠,鼓勵員工在閒暇之餘能參與相關活動。 | ||||
| 支持文創活動:本公司積極參與各項文創活動,在平鎮廠區公共空間設置藝術走廊,並於114年共舉辦6次畫展活動;推廣支持舞台劇活動,114年同事及眷屬共計34位參與觀賞,充分體現公司對社會文化發展的關注,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
| 人才招募:透過多元的招募管道,以人力網站、校園/縣市政府徵才活動以吸引優秀人才;本公司聘雇之對象以在地人才為優先,新進員工主要以桃園地區為主,亦提供遠地員工免費宿舍,以照顧員工生活。 |
-
人權:本公司員工,無分男女、宗教、業派,在就業機會上一律平等,並訂有「公開性騷擾防制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以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
-
安全衛生:本公司遵循政府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並設有勞工衛生安全管理員,辦理各項安全衛生工作,相關細則於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中訂定。
-
投資人關係: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及「利害關係人專區」,設有投資人聯絡窗口及揭露重要之相關資訊,並提供Q&A問答集供投資人參考,以促進投資人對本公司之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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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致力導入「綠色產品」理念,對於所使用之原物料進行有系統的管理及追蹤,每年定期的對供應商進行實地或書面查核,以確保進料品質及環境管理能力。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但有關推動項目一及二,上市上櫃公司應敘明永續發展之治理及督導架構,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另敘明公司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及其評估情形。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為協助董事會持續推動企業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風險評估與應對策略,並及時掌握與評估外部環境中氣候變化對各營運據點可能帶來的風險,而更全面考量整體營運策略規劃,董事會轄下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該委員會下設有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提出並執行永續發展的政策、制度、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劃,同時也負責評估本公司之風險管理議題,包括氣候相關風險,並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策略。 本公司共評估八項風險及三項機會,推測其可能帶來的財務衝擊,說明如下: (1)八項風險摘要如下: | |||
| 期間 | 轉型風險 | 影響 | 因應措施 | |
| 短期1-3年 | 對現有產品與服務的要求及監管 | 增加合規壓力與開發成本,可能延長研發與測試周期,影響市場反應速度並提高品質管理成本。 | 密切關注新規範,評估產品合規性並調整設計流程。強化研發與創新,適應市場變化,確保競爭力與合規發展。 | |
| 中期3-5年 | 提高溫室氣體排放定價 | 提高營運成本,並影響供應鏈產品價格與市場競爭力。 | 提升能源效率、採用再生能源、優化製造流程並導入碳管理系統。與供應鏈合作推動低碳材料使用,並探索碳權交易以降低成本壓力。 | |
| 強化排放量報導義務 | 需投入資源優化數據管理與法規合規性,確保數據透明完整。 | 建立完善的排放數據管理系統,確保準確透明。培訓員工熟悉規範,與政府保持溝通,並優化內部流程提升報導效率與準確性。 | ||
| 客戶行為變化 | 產品結構與銷售模式可能改變,需調整供應鏈管理與市場反應速度,影響營運資源分配與競爭優勢。 | 根據客戶需求調整產品與服務,優化功能、提升品質、調整價格策略,並開發新產品線以滿足市場需求。 | ||
| 原物料成本上漲 | 直接增加生產成本,壓縮利潤空間,並對價格策略造成壓力。 | 提升共用料品項,設計環保材質,增加可回收料品。 | ||
| 消費者偏好轉變 | 生產與產品鏈成本增加,原有產品銷售受影響,可能導致存貨成本上升。 | 規劃產品替代,逐步汰換高碳排產線與產品,降低生產庫存量。 | ||
| 利害關係人的負面回饋增加 | 品牌與聲譽受影響,可能降低消費者信任度,進而影響產品銷售與市場占比。 | 傾聽利害關係人回饋,分析問題並迅速改善。加強透明溝通,主動說明應對措施與計畫,建立長期互動機制。 |
| 長期5年以上 | 海平面上升 | 供應鏈與生產設施可能面臨風險,特別是低海拔地區的工廠或倉儲,可能受淹水與基礎設施損害影響。 | 重新評估供應鏈與倉儲選址,避開高風險區,並強化防洪與排水系統。分散供應鏈布局,建立應急機制應對災害,並投保氣候災害保險,以降低財務風險,確保營運穩定。 | |
|---|---|---|---|---|
| (2)三項機會摘要如下: | ||||
| 期間 | 機會 | 影響 | 因應措施 | |
| 短期 | 對現有產品與服務的要求及監管 | 產品開發成本上升,研發與測試時間延長,影響上市時程。法規要求可能導致產品需重新設計,降低生產效率。 | 提前規劃合規產品開發,確保快速適應監管變化。強化研發與測試能力,縮短適應時間,並與政府、行業協會溝通,掌握政策動向。 | |
| 中長期 | 提高溫室氣體排放定價 | 提高企業營運成本,特別影響高碳排供應鏈產品,並推高供應商定價,間接提升產品價格,削弱市場競爭力。 | 提升能源效率,導入節能技術降低排放成本。投資再生能源,如綠電與太陽能,減少長期能源支出。運用碳管理與碳交易,透過碳權抵消排放,實現碳中和。 | |
| 強化排放量義務報導 | 需投入人力與系統成本完善碳排放數據管理,若應對不及時、可能面臨法規罰則或品牌信譽受損。 | 建立智能碳管理系統,提高數據收集效率與準確性。加強員工培訓與法規追蹤,確保合規落實,並與政府及行業組織合作,確保標準接軌。 | ||
| 3. 救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 | |||
| 公司透過內部討論、盤點及評估,辨識出洪災、旱災,以及降水模式變化和氣候模式的極端變化等對生產或運輸階段有潛在風險。強降雨造成的洪災會造成廠區停工以及設備損壞導致短暫無法出貨;而乾旱缺水則會影響產線正常運作,缺水時須透過降低用水或是與他廠調貨等方式維持供貨,造成營運成本的提升。本公司將持續強化合併公司之氣候調適管理與策略,提升氣候風險應變能力,並推動永續發展措施,以確保企業長期穩健經營。 |
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轉型風險下,低碳經濟轉型可能需面臨廣泛的政策與法規、技術及市場變化,根據上述變化之性質、速度與重點,在分析之時間範圍內,碳費與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再生能源法規規範,以及消費者喜好轉變等,可能使營業成本增加或使銷售量降低。 | | | |
| 4. 救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每年定期檢視國內外氣候風險的最新趨勢,並透過永續發展委員會轄下的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全面識別與管理可能影響營運的各類風險,並將氣候風險管理深度融入營運活動與日常管理流程,並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以確保充分掌握氣候風險的變化,進而制定有效的減緩與管理策略。針對目前鑑別出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本公司已建立系統化的管理機制,並將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列為營運管理重點,持續監督、追蹤及檢討經營團隊執行情況。此外,相關結果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並公開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以確保資訊透明化並落實永續發展承諾。 | | | |
| 5. |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勤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公司尚未使用相關情境分析。 |
|---|---|---|
| 6. |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公司依據TCFD架構,揭露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等資訊揭露。 |
| 類別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治理 |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氣候變遷議題的管理由董事會負責監督,並由永續委員會下設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規劃與執行。 |
| 策略 | 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由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相關風險鑑別與評估,後依據辨識風險與機會的等級優先順序,制定環境管理計畫。 |
|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集團的財務影響主要為增加營運成本。 | |
| 風險管理 | 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集團依據各類風險議題的層級與單位職能,建構階層式之風險管理流程,從集團、事業群到法人,依據不同管理層級與風險議題之影響性,完善整體氣候相關風險管理流程。 |
| 指標與目標 | 設定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目標,並採取具體行動以落實該目標。 | 本公司已制定將高階經理人報酬與ESG相關績效連結之政策,以促使高階經理人更加重視ESG目標的實現。另計畫以2023年為基準年,採四年為一期之規劃,於2027年達成每單位營收減少1%碳排放的目標。 |
| 7. |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尚未使用內部碳定價。 |
| 8. |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本公司計畫最近一期以2023年為基準年,採四年為一計畫期間,在2027年能降低每單位營收1%之目標。以台灣總公司為範圍,2025年相較於2023年基準年,整體碳排放量減少3.71%,排放密集度減少31.26%,顯示相關減碳措施已展現成效。未來將持續對能源進行監控,並積極推動減碳措施,將繼續優化能源使用效率,確保未來能夠穩步降低排放密集度。 |
| 9. |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請詳以下說明。 |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1. 依據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盤查時程及資料涵蓋範圍如下: (1) 母公司應於2026年完成盤查。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於2027年完成盤查。 | ||||
| 2. 最近兩年度的溫室氣體盤查,涵蓋範圍為本公司台灣平鎮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具體數據詳見下表: | ||||
| 能源類別 | 2024 年總溫室氣體(公噸 CO2e/年) | 2025 年總溫室氣體(公噸 CO2e/年) | 增減數 | 增減比率(%) |
| 範疇一 | 123.23 | 127.69 | 4.46 | 3.62% |
| 範疇二 | 5,510.54 | 5,527.57 | 17.03 | 0.31% |
| 合計 | 5,633.77 | 5,655.26 | 21.49 | 0.38% |
| 溫室氣體排放量密集度(tCO2e/百萬元) | 11.39 | 8.95 | -2.44 | -21.42% |
| 註: 為內部自行盤查數據,係依據 ISO14064 規範執行,均未通過第三方驗證。 |
註 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 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 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ISO 14064-1。
註 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1. 依據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盤查確信時程及資料涵蓋範圍如下: (1) 母公司個體應於2027年完成確信。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於2029年完成確信。 |
- 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為內部自行盤查數據,係依據 ISO14064 規範執行,均未通過第三方驗證及確信。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 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本公司尚屬內部自行盤查階段,後續會依金管會發布之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時程推動相關作業,故不適用。 |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 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 114 年完成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 113 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一)本公司經營高層向以誠信原則,並為股東及員工創造最大利益為宗旨之原則經營事業。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通過,於規章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由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置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
| (二)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及規定辦理,並訂有「檢舉制度」,對外設立檢舉電話及E-mail。當中亦規範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及員工禁止行賄及收賄、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之情形,本公司亦定期檢討營業範圍內具較高的風險行為,加強防範措施,並檢討防範措施之有效性。 | ||||
| (三)已於上述規章中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情形,及內部控制機制及內部簽核流程已涵蓋不誠信行為之防範措施,以確保有效預防及發現貪腐之情事,本公司亦定期檢討相關辦法,積極配合法規修正等相關要求。 | 符合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一)本公司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等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進行商業行為前,評估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並於商業契約中將誠信經營納入契約條款。本公司之供應商亦應尊重並遵守本公司之道德標準和文化,須簽署「約寶電子廉潔承諾書」以為聲明保證,如有發現不法之情事,將立即禁止交易,並採取相關必要之措施,以保障交易之公平性。 | ||
| (二)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並指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專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同時於該單位下設置「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並依據工作職掌辦理誠信經營守則之修訂、執行、諮詢及教育訓練等相關作業,執行結果並每年定期一次彙總向董事會報告。 | ||||
| (三)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守則,禁止同仁利用職務之權力、機會及要求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不正當利益,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發生。與利害關係人從事交易行為時,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本公司亦提供暢通之溝通管道(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等),員工可透過多重管道或與各管理階層及人事單位反應。 | ||||
| (四)本公司設有嚴謹之會計制度及建有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專責會計單位,並設有內部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進行,定期查核執行及落實之情形,並做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 ||||
| (五)本公司為提倡及宣導誠信行為,不定期於月會、公告及部門會議等方式進行「誠信經營守則」之教育訓練,並將相關規範置放於公司網站上供同仁隨時查閱。本公司114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育訓練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含法規宣導、安全衛生管理、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計1,091 人次,總計427.75小時。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 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 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一)本公司訂有「檢舉制度」並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內部獨立檢舉信 箱、專線,並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獎金,員工可透過多重管道, (書面舉報,郵寄至: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269號、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信件將自動轉發至稽核主管、檢舉專線 03-469-855轉稽核主管分機)、收向專責單位處理相關情事或向各管理階層 及人事單位反應。 (二)本公司依「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及「檢舉制度」之規定, 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辦理,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 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調查單位應於立案後三個月內完成,期間屆滿前認為有延長之必要,得述 明原因,某董事長同意。調查完成後,如有發現不法之情事或是不當的行 為,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規定進行懲處或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受理紀 錄、調查過程與調查結果皆以紙本或電子方式保存,並至少留存五年。 (三)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將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 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本公司114 年未接獲相關檢舉情事。 | 符合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 及推動成效? | ✓ | (一)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經董事會通過制定「誠 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且本 公司將以即時、公開透明化方式,按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司資訊。 | 符合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其運作情形與所訂守則應重大差異情形。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1.對公務部門履行法令遵循責任: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 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2.對顧客及供應商履行誠行交易責任:本公司長期以來感激顧客並敬重供應商,從事任何商業交易係以公平、透明之方式進行,給予每一顧客或供應商公平合理之利益結果,進而創 造雙贏。 3.對股東履行誠信經營責任:本公司本著關懷與忠誠對待股東,即時且充份地揭露正確資訊,以穩健經營的步伐為所有股東創造最大價值。 4.防止董事、經理人或職員有違反誠信之行為發生: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式」、「董事會議事規範」、「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檢 舉制度」及建有內部控制制度,並定期對職員進行教育訓練及品德操守考核,使董事、經理人或職員忠實執行業務,避免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 益,包括回扣、傭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 5.本公司舉辦防範內線交易之教育訓練情形:本公司114年度安排董事參與防範內線交易之外部教育訓練計1人次,總計3小時。本公司亦不定期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防範內線相關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教育宣導資料寄送給本公司所有的董事及經理人參考。 | | | | |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作為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以及員工行為應遵循準繩,其中並明定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應遵守包含內線交易法令之法律、規章及命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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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本公司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公告申報。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一一四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114年5月29日):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決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股東會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訂定114年7月23日為分配基準日,114年8月12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元),皆已執行發放完畢。
(3)決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執行情形:於114年6月24日獲經濟部准予登記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 一一四年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一一四年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共計召開六次董事會,會中重要決議事項摘錄如下:
第十四屆第四次董事會(114年2月25日):
(1)決議通過擬出具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決議通過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3)決議通過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決議通過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5)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7)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
(8)決議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9)決議通過召集一一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10)決議通過本公司擬向第一銀行等申請授信額度展期案。
第十四屆第五次董事會(114年5月12日):
(1)決議通過一一四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酬勞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事宜。
(3)決議通過本公司擬增加投資美國SPARQ,INC案。
第十四屆第六次董事會(114年8月4日):
(1)決議通過一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決議通過第六屆第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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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決議通過2024年度永續發展報告書案。
(4)決議通過本公司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第十四屆第七次董事會(114年11月10日):
(1)決議通過本公司一一四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第十四屆第八次董事會(114年11月27日):
(1)決議通過本公司擬增加投資美國SPARQ,INC案。
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115年2月23日):
(1)決議通過擬出具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決議通過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3)決議通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決議通過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5)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7)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8)決議通過本公司115年度委任審計與非審計簽證會計師及獨立性評估。
(9)決議通過召集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10)決議通過本公司擬向第一銀行等申請授信額度展期案。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林政緯 | 114年度 | 1,870 | 325 | 2,195 | - |
| 陳國帥 |
請具體敘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例如稅務簽證、確信或其他財務諮詢顧問服務):
非審計公費內容為營業稅查核簽證、營所稅查核簽證和工商登記簽證。
註: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非審計公費並應附註說明其服務內容。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無。
(二)更換會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不適用。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不適用。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點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及質押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 持有股數 | |||||
|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 ||||
|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
| 董事長 | 楊正利 | 0 | 0 | 0 | 0 |
| 董事 | 莊永順 | 0 | 0 | 0 | 0 |
| 董事 | 郭坤樟 | (53,000) | 0 | (85,000) | 0 |
| 董事 | 謝玉田 | 0 | 0 | 0 | 0 |
| 董事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徐麗華 | 0 | 0 | 0 | 0 | |
| 董事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蔡裕江 | 12,991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張世宗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詹允豪 | 0 | 0 | 0 | 0 |
| 製造部副總經理 | 曾增權 | (23,898) | 0 | (15,000) | 0 |
| 財會主管暨公司 | |||||
| 治理主管 | 葉美玲 | (2,711) | 0 | (3,000) | 0 |
| 研發部協理 | 黃逸鴻 | 807 | 0 | 0 | 0 |
| 品保部協理 | 吳炳勳 | (267) | 0 | (2,000) | 0 |
| 管理部協理 | 林育照 | 5,300 | 0 | 0 | 0 |
(二)股權移轉與關係人資訊:
| 姓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交易價格 |
|---|---|---|---|---|---|---|
| 郭坤樟 | 贈與 | 114.12.22 | 郭勁廷 | 父子 | 53,000 | 45.3 |
| 郭坤樟 | 贈與 | 115.1.19 | 郭勁廷 | 父子 | 40,000 | 60.7 |
(三)股權質押與關係人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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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 年 3 月 31 日(停止過戶日)
| 姓名(註1)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565,530 | 12.00 | 0 | 0.00 | 0 | 0.00 | 楊正利 | ||
| 徐麗華 | |||||||||
| 楊子萱 | 公司之董事 | ||||||||
| 公司之董事 | |||||||||
| 公司之董事 |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麗華 | 48,012 | 0.05 | 2,989,391 | 3.41 | 0 | 0.00 | 楊正利 | ||
| 今寶投資(股)公司 | |||||||||
| 楊子萱 | 配偶 | ||||||||
| 公司之監察人 | |||||||||
| 一等親 | |||||||||
| 今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230,406 | 9.35 | 0 | 0.00 | 0 | 0.00 | 楊正利 | ||
| 徐麗華 | |||||||||
| 楊子萱 | 公司之董事 | ||||||||
| 公司之監察人 | |||||||||
| 公司之董事 | |||||||||
| 今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子萱 | 40,960 | 0.05 | 0 | 0.00 | 0 | 0.00 | 楊正利 | ||
| 徐麗華 | |||||||||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一等親 | ||||||||
| 一等親 | |||||||||
| 公司之董事 | |||||||||
|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北川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 4,346,000 | 4.94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楊正利 | 2,989,391 | 3.40 | 48,012 | 0.05 | 0 | 0 | 徐麗華 | ||
| 升寶投資(股)公司 | |||||||||
| 今寶投資(股)公司 | |||||||||
| 楊子萱 | 配偶 | ||||||||
| 公司之董事 | |||||||||
| 公司之董事 | |||||||||
| 一等親 | |||||||||
| 莊永順 | 2,913,305 | 3.31 | 41,895 | 0.05 | 0 | 0.00 | 無 | 無 | |
| 郭坤樟 | 2,806,353 | 3.19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楊正利信託財產專戶 | 2,300,000 | 2.61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今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徐麗華信託財產專戶 | 1,900,000 | 2.16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徐麗華信託財產專戶 | 1,600,000 | 1.82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陳奕如 | 1,488,518 | 1.69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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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14年12月31日單位:股;%
| 轉 投 資 事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註)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King Core (B.V.I.) Electronics Co., Ltd. | 5,600,000 | 100.00 | 0 | 0.00 | 5,600,000 | 100.00 |
註:係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63-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4.02 | 1,000 | 85,000 | 85,000,000 | 85,000 | 85,000,000 | 現金增資70,000,000元 | 無 | - |
| 86.12 | 1,000 | 144,500 | 144,500,000 | 144,500 | 144,500,000 | 現金增資59,500,000元 | 無 | 註1 |
| 88.10 | 10 | 17,340,000 | 173,400,000 | 17,340,000 | 173,400,000 | 盈餘轉增資28,900,000元 | 無 | 註2 |
| 89.08 | 10 | 24,000,000 | 240,000,000 | 24,000,000 | 240,000,00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54,831,000元現金增資11,769,000元 | 無 | 註3 |
| 90.05 | 10 | 38,500,000 | 385,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80,000,000元 | 無 | 註4 |
| 91.07 | 10 | 67,000,000 | 670,000,000 | 37,200,000 | 372,000,00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52,000,000元 | 無 | 註5 |
| 92.07 | 10 | 67,000,000 | 670,000,000 | 43,230,000 | 432,300,00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60,300,000元 | 無 | 註6 |
| 93.01 | 10 | 67,000,000 | 670,000,000 | 43,261,976 | 432,619,760 | 公司債轉換股份319,760元 | 無 | 註7 |
| 93.04 | 10 | 67,000,000 | 670,000,000 | 43,267,789 | 432,677,890 | 公司債轉換股份58,130元 | 無 | 註8 |
| 93.09 | 10 | 67,000,000 | 670,000,000 | 50,207,957 | 502,079,57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69,401,680元 | 無 | 註9 |
| 94.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0,849,548 | 608,495,48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106,415,910元 | 無 | 註10 |
| 94.10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0,898,727 | 608,987,270 | 公司債轉換股份491,790元 | 無 | 註11 |
| 95.04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2,361,836 | 623,618,360 | 公司債轉換股份14,631,090元 | 無 | 註12 |
| 95.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6,063,534 | 660,635,34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37,016,980元 | 無 | 註13 |
| 96.02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6,654,832 | 666,548,320 | 公司債轉換股份5,912,980元 | 無 | 註14 |
| 96.04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66,741,788 | 667,417,880 | 公司債轉換股份869,560元 | 無 | 註15 |
| 96.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1,576,557 | 715,765,570 | 公司債轉換股份48,347,690元 | 無 | 註16 |
-64-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96.08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2,195,388 | 721,953,880 | 公司債轉換股份 6,188,310 元 | 無 | 註 17 |
| 96.10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4,897,641 | 748,976,41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27,022,530 元 | 無 | 註 18 |
| 97.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7,095,594 | 770,955,94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21,979,530 元 | 無 | 註 19 |
| 98.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8,378,952 | 783,789,52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2,833,580 元 | 無 | 註 20 |
| 99.10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9,626,686 | 796,266,86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2,477,340 元 | 無 | 註 21 |
| 100.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0,733,652 | 807,336,52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1,069,660 元 | 無 | 註 22 |
| 101.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1,779,292 | 817,792,92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0,456,400 元 | 無 | 註 23 |
| 102.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2,921,604 | 829,216,04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1,423,120 元 | 無 | 註 24 |
| 103.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3,992,368 | 839,923,68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0,707,640 元 | 無 | 註 25 |
| 104.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5,096,465 | 850,964,650 |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1,040,970 元 | 無 | 註 26 |
| 105.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5,884,163 | 858,841,630 | 盈餘及員工酬勞轉增資 7,876,980 元 | 無 | 註 27 |
| 106.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6,168,006 | 861,680,06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2,838,430 元 | 無 | 註 28 |
| 107.08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6,290,569 | 862,905,69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1,225,630 元 | 無 | 註 29 |
| 108.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6,667,589 | 866,675,89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3,770,200 元 | 無 | 註 30 |
| 109.08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6,842,657 | 868,426,57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1,750,680 元 | 無 | 註 31 |
| 110.10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6,920,392 | 869,203,92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777,350 元 | 無 | 註 32 |
| 111.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7,147,722 | 871,477,22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2,273,300 元 | 無 | 註 33 |
| 112.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7,639,056 | 876,390,56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4,913,340 元 | 無 | 註 34 |
| 113.0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7,811,345 | 878,113,45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1,722,890 元 | 無 | 註 35 |
| 114.08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8,023,988 | 880,239,880 | 員工酬勞轉增資 2,126,430 元 | 無 | 註 36 |
註 1:86.12.31 經(86)商 126748 號函核准。
-65-
註2:88.11.1經(088)商138351號函核准。
註3:89.06.23(八九)台財證(一)第51641號函申報生效。
註4:90.04.30(九( ))台財證(一)第11185號函申報生效。
註5:91.07.02(九一)台財證(一)第0910136218號函申報生效。
註6:92.06.09台財證一字第0920125109號。
註7:93.01.20經授中字第09331573780號函核准。
註8:93.04.30經授中字第09332057260號函核准。
註9:93.09.10經授商字第09301173490號函核准。
註10:94.07.25經授商字第09401141760號函核准。
註11:94.10.26經授商字第09401206630號函核准。
註12:95.04.18經授商字第09501069760號函核准。
註13:95.09.28經授商字第09501218120號函核准。
註14:96.02.01經授商字第09601024290號函核准。
註15:96.04.17經授商字第09601080730號函核准。
註16:96.07.19經授商字第09601167960號函核准。
註17:96.08.31經授商字第09601214700號函核准。
註18:96.10.02經授商字第09601239390號函核准。
註19:97.09.24經授商字第09701247270號函核准。
註20:98.09.18經授商字第09801216070號函核准。
註21:99.10.13經授商字第09901229790號函核准。
註22:100.09.28經授商字第10001222790號函核准。
註23:101.09.27經授商字第10101201320號函核准。
註24:102.09.14經授商字第10201191780號函核准。
註25:103.09.12經授商字第10301191080號函核准。
註26:104.07.29經授商字第10401153930號函核准。
註27:105.07.18經授商字第10501158260號函核准。
註28:106.07.13經授商字第10601095840號函核准。
註29:107.08.03經授商字第10701090970號函核准。
註30:108.07.19經授商字第10801086140號函核准。
註31:109.08.18經授商字第10901142530號函核准。
註32:110.10.05經授商字第11001180400號函核准。
註33:111.07.07經授商字第11101127160號函核准。
註34:112.09.06經授商字第11230164860號函核准。
註35:113.09.03經授商字第11330131900號函核准。
註36:114.08.13經授商字第11430122170號函核准。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股份
種類 | 核定股本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88,023,988 | 11,976,012 | 100,000,000 | 上市股票 |
註:經核准以總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者:無。
(二)主要股東名單
115年3月31日(停止過戶日)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565,530 | 12.00% |
| 今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230,406 | 9.35% |
|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北川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 4,346,000 | 4.94% |
| 楊正利 | 2,989,391 | 3.40% |
| 莊永順 | 2,913,305 | 3.31% |
| 郭坤樟 | 2,806,353 | 3.19%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楊正利信託財產專戶 | 2,300,000 | 2.61% |
|---|---|---|
| 今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徐麗華信託財產專戶 | 1,900,000 | 2.16% |
| 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託徐麗華信託財產專戶 | 1,600,000 | 1.82% |
| 陳奕如 | 1,488,518 | 1.69%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
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2.本年度(一一四年度)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114年度盈餘分配經115年2月23日董事會通過,惟尚未經11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茲將董事會盈餘分配情形列示如下:
股東股利分配情形:本年度決議配發現金紅利70,419仟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8元。
(四)本年度(一一四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會擬議全數配發現金股利,故不適用。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1)董事酬勞:當年度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之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
(2)員工酬勞:當年度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之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並於前述員工酬勞比例中,應提撥不低於 1%為基層員工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3)監察人酬勞: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故不適用。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若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
①員工酬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分派11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4,040,158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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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獲利 5%),以現金方式發放之。
②董事酬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依章程規定,決議分派 114 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 1,212,046 元(占當年度獲利約 1.5%);董事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14 年度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金額與帳列估計數無差異。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
員工酬勞全數以現金發放,故不適用。
4.上年度(一一三年度)員工、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如下:
| 項 目 | 114 年 2 月 25 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 | 113 年
財務報告帳列數 | 差異數 | 差異原因 |
| --- | --- | --- | --- | --- |
| 董事酬勞 | 1,610,773 | 1,610,773 | - | - |
| 員工酬勞 | 5,369,244 | 5,369,244 | - | - |
差異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酬勞新台幣 5,369,244 元(依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25.25 元,配發股數計 212,643 股,不足一股之員工酬勞 9 元,以現金發放)及董事酬勞新台幣 1,610,773 元,一一三年財務報告帳列數與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配發情形並無差異。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購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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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本公司所營事業之內容如下:
軟性氧化鐵芯、磁鐵芯、馳返變壓器、收斂線圈、延遲線濾波器、電磁組件、微粒線圈、共模抗流圈、其他線圈、天線相關製品、積層晶片電感、晶片磁珠、排感、陶瓷高頻晶片電感、通訊用各式電感以及電磁波干擾(EMI)解決對策相關產品、變流器等製造加工及買賣。
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有關產品之經銷投標報價業務。
- 營業比重
本公司 114 年度各項產品營業比重如下表: 單位:%
| 項目 | 重要用途 | 營業比重 |
|---|---|---|
| 鐵芯 | 汽車電子、機器人、物聯網、PC、Notebook、平板電腦、主機板、電源供應器、各式顯示器、光碟機、硬碟機、掃描器、MFP 等電腦週邊產品及資訊用線材等數據機、GPS、電話機、交換機、伺服器等通訊用局端與用戶端設備 SETOP BOX、LCDTV、音響、冷氣、電冰箱、掃地機、遊戲機等。 | 61.49% |
| 晶片 | 汽車電子、機器人、物聯網、PC、Notebook、平板電腦、主機板、電源供應器、各式顯示器、光碟機、硬碟機、掃描器、MFP 等電腦週邊產品及資訊用線材等數據機、手機、GPS、電話機、交換機、伺服器等通訊用局端與用戶端設備 SETOP BOX、LCDTV、音響、冷氣、電冰箱、掃地機、遊戲機等。 | 31.52% |
| 線圈 | 汽車電子、機器人、物聯網、PC、Notebook、平板電腦、主機板、電源供應器、各式顯示器、光碟機、硬碟機、掃描器、MFP 等電腦週邊產品及資訊用線材等數據機、手機、GPS、電話機、交換機、伺服器等通訊用局端與用戶端設備 SETOP BOX、LCDTV、音響、冷氣、電冰箱、掃地機、遊戲機等。 | 6.99% |
-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各式軟性鐵氧體磁芯(FerriteCore),吸波/導波磁材之製造銷售。
積層晶片/磁珠電感(Multi-layer Chip/Bead Inductor)之製造銷售。
繞線式電感,抗流線圈(Wire-wound Inductor/Choke)之製造銷售。
上述產品之買賣。
- 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配合車用與物聯網需求之通訊用繞線式共模電感(耐大電流)
10MHz~2GHz 高頻天線
6GHz 高頻天線
耐大電流晶片電感
合金基材(Iron-based)耐大電流功率電感
配合車用與物聯網需求之特性客製化功率電感(高感值耐大電流)
HDMI 2.1/USB4.0/5-8K TV 高速介面共模線圈
複合式材料濾波器、積層線圈
抗高頻突波 SMD-type 磁珠(Bead)
抗高頻突波耐大電流之 SMD-type 磁珠(Bead)
高頻高阻抗積層晶片材質
高頻防制 EMI 材料
無線感應天線、無線感應充電線圈
NFC、無線充電及高頻吸波材之磁性材料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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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於 AI 伺服器之大功率電感
低軌衛星用共模電感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電子產品之各種元件可以區分為兩大類,其中能夠執行資料運算及處理之電子元件稱為「主動元件」,包括各式之IC設計晶片;而其他不會對通過之電流訊號進行任何運算或不具命令能力,而只是單純地將其電流訊號強度調整,或是讓電流訊號通過或不通過之元件則歸類為「被動元件」,又以電阻器、電容器、電感器為最主要的三種。
被動元件之下游產品應用範圍相當廣泛,為生產電子、電器、自動化設備、汽車電子產品廠商,生產製造過程中所不可或缺之關鍵性零組件。
被動元件中之電感器係依據電磁感應原理而設計,其主要功能為防制電磁波干擾、過濾電流中之雜訊及穩定電流等,產品型態多樣,主要可劃分為磁芯、線圈及晶片電感等三大類。就全球電感市場市占率來說,歐盟、中國大陸及日本仍為最大生產規模國家,但近年因關稅與貿易戰、地緣政治、美國政策更替等因素,中國市場運作降速,歐盟、美國及日本下游組裝業者外移至東南亞、印度、中南美洲等成本較低的國家,因此市場規模出現變化。
AI應用硬體、智慧家電、無線通訊、物聯網、汽車電子、自動化設備、醫療器材等的持續發展,帶動相關系統產品之開發。在產品發展主流趨勢方面,由於近年來電子產品以輕薄短小為訴求,因此為因應市場及客戶的需求,包含電感器在內的所有電子零組件產業均必須提昇技術層次,積極開發新產品,本公司近來如晶片電感及精密線圈等產品之開發,均為順應此一潮流。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電感相關產業之垂直分工相當明顯,上游廠商主要供應氧化鎳、氧化銅、氧化鐵、氧化鋅、氧化錳、氧化鎂、電極、電鍍材料等原物料,經中游製成鐵芯、積層晶片電感/磁珠、高頻積層晶片電感及繞式電感等零件後,最後再交付下游之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等3C業者,以製成終端電子產品,茲將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彙整如下圖:
| 上游 | 中游 | 下游 |
|---|---|---|
| 氧化鎳 | 鐵芯 | 資訊產品 |
| 氧化銅 | (鎳鋅系、錳鋅系、鎂鋅系) | 通訊產品 |
| 氧化鐵 | 消費性電子產品 | |
| 氧化鋅 | 繞線式電感 | 車電應用產品 |
| 氧化錳 | (峰化線圈、振盪線圈、空心線圈、抗流線圈等) | 電源及綠能產品 |
| 氧化鎂 | 智慧家電產品 | |
| 銀漿 | 工業電腦產品 | |
| 銀鈀 | 積層晶片電感/磁珠 | 電機產品 |
| 陶瓷粉末 | 醫療設備產品 | |
| 高頻積層晶片電感 | 各式訊號、電力線材產品 |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1)產品邁向精緻化
隨著資訊、電子產品漸漸朝小型化發展,運算速度與散熱需求持續提升,上游電子零組件如電感器等也往小型化、高頻化及高飽和磁束密度進行,如晶片電感即為體積較傳統電感器小之表面黏著元件(Surface Mount Device,SMD),其配合表面黏著技術(Surface Mount Technology,SMT),目前正廣泛地應用於自動化製程之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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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上。另外由於目前電子產品功能日益強大,運算速度及耐電流的要求較以往為高,因此高頻電感產品之需求亦在提升,加上數位生活與移動通訊產品日漸普及,低溫升、耐大電流也成為電感、磁珠產品之新趨勢。
(2)技術層次之提昇
在資訊、通訊產品快速的推陳出新及體積日益輕薄短小化,且毛利率降低等因素推動下,電感磁芯製造廠必須積極尋求技術突破,以基礎技術、技術累積、技術差異化開發及設計穩定、高附加價值產品的方向發展,以應用於要求較嚴格的資訊、通訊等電子產品上;同時業者須培養對市場敏感度,以掌握下游3C產業發展趨勢,並以豐富產品線、交期短、供貨快、研發與製程技術能力,適時給予客戶技術支援與迅速服務,以配合客戶需求,保持本身競爭力。配合生產型態之階段性任務調整,由多樣大量化產品取代少量多樣化產品,降低生產成本,並提供高品質服務,藉由計劃性生產與行銷策略,靈活反應市場需求,以符合顧客導向。
(3)國際分工之佈局
電感器產品製造廠眾多,以致市場競爭激烈,且全球資、通訊產品價格競爭壓力,亦使產品單價下降。同時因產品型態趨小型化,產能為了達到經濟規模而增加,故其生產策略仍採行將勞力密集且低附加價值之產品種類移往人工成本較低之地區生產或組裝,藉由低成本之競爭優勢確保市場佔有率,而將單價及利潤較高等高附加價值產品於國內製造。
另由下游整體市場觀之,3C 電子產品之生產重鎮移往中國大陸、印度及東南亞地區,加以 3C 產品具多變性及低價化等趨勢,下游廠商均欲以第一時間將新產品打入市場,以期獲得較佳利潤,故十分重視時效性。且由於存貨管理方式改變,客戶均未有意願堆積庫存零件,故目前廠商均積極加強全球運籌架構,強化即時供貨與就近提供服務之能力,以期獲致國際客戶之長期訂單。
唯隨區域衝突、全球暖化及大國角力等國際重大情勢影響,供應鏈變化加劇。原物料供應掌握、公司治理、節能減碳、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經營等議題,重要性大幅提升。
(4) ESG 趨勢
歐盟陸續頒布 WEEE(廢電機電子指令)及 RoHS(危害物質限用指令),明令規定自 2006 年 6 月起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產品不得含六大有害物質,全球廠家為因應歐盟的新環保規定,已開始建立符合 WEEE 及 RoHS 指令之相關標準檢測,並紛紛展開「無鉛、無鹵、無毒害製程」及更環保的製程計劃。電感器雖佔整個電子產品結構的比率相當低,但不含有害物質,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認知。
磁芯材料的生產涉及高溫燒結,有一定的耗能需求,及氧化金屬粉末、銀漿電極等的原料使用,隨ESG發展趨勢及客戶、主管機關的階段性目標要求,原物料供應掌握、公司治理、節能減碳、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經營等議題,重要性大幅提升。能耗製程挑戰、有害物質管控、礦產溯源、人權與道德規範等,均在產品開發與生產過程中,鉤寶充分掌握與因應,並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各項資訊。
4.產品之競爭情形
國內生產電感磁芯之廠商競爭激烈,本公司在面對同業激烈的競爭,且為因應全球電子產品強大需求,除擴充原有產品之產能,維持高品質之產品形象之外,同時積極研發並生產適合客戶所需更高階之產品,以取得競爭優勢。
茲將國內主要競爭對手之名稱及其營業項目列示如下:
| 競爭對象 | 競爭對象之營業項目 |
|---|---|
| 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晶片線圈及其他線圈之製造加工與買賣。 |
| 代理國內外產品報價投標經銷業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 |
| 環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晶片電感之製造、無線通訊機組所需高頻元件與模組之製造 |
|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各種電感器、晶片電感、濾波器、變壓器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
| | 轉換器、延遲線、收斂線圈及各種磁鐵芯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電源供應器、電器電子零組件、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之製造及買賣 |
| --- | --- |
| 鈺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積層晶片電感之製造加工與買賣。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0年度 | 111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研發費用 | 15,187 | 14,320 | 13,781 | 15,341 | 15,405 |
| 合併營業收入 | 799,566 | 770,147 | 544,602 | 569,796 | 631,749 |
| 研究費用占合併營收比例(%) | 1.9 | 1.86 | 2.53 | 2.69 | 2.44 |
註:所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我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110年度 | • 1G~3GHz 高頻天線 |
| • 配合車用與物聯網需求之通訊用繞線式共模電感(耐大電流) | |
| • 合金基材(Metal-based)耐大電流功率電感 | |
| 111年度 | • 解決各種電流突波的磁珠產品(積層式、繞線式與夾 Core 鐵芯) |
| • 滿足 HDMI/USB 新世代通訊協定的共模線圈 | |
| 112年度 | • 滿足車載乙太網路通訊協定(OPEN Alliance)之繞線式共模濾波器(CM filter) |
| 113年度 | • 積層式高頻天線 |
| • SMD-type 高阻抗耐大電流磁珠 | |
| 114年度 | • 車用共模電感與車用功率電感 |
| • 無線充電、RFID 的導磁貼片(Ferrite sheet) | |
| • AI Server 功率電感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發展計劃
(1)生產策略
① 精進製程能力,藉由添購自動化設備,以提高製程良品率、產能及縮短製程週期。
② 調整產品組合,強化高附加價值產品線之深度。
③ 強化資訊系統,提升生產效率與資訊之溝通,並以最佳化排程縮短交期,以增加訂單應變能力。
(2)行銷策略
① 加強開拓新產業,藉以分散因單一產業景氣波動或季節循環所造成之影響。
② 強化外銷能力,拓展國際市場。
③ 3C 產品體積之縮小與功能增加所造成之 PCB SMT 密度提高,推動小型化晶片電感及更小尺寸線圈系列元件規格。
④ 加深與重要客戶的合作關係,除密切掌握市場需求的脈動,更合作開發新規格、新產品,先一步讓產品進入需求市場。
(3)研發策略
① 因應移動通訊廣泛運用,造成使用頻率的提升,將持續開發高頻精密線圈與高頻高阻抗磁珠。
② 發展材料配方,形成完整之生產線,滿足客戶不同之設計需求。
③ 掌上型電子產品的發展趨勢,創造無線傳輸與無線充電的無限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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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迎合 AI 硬體應用、IoT、汽車電子、自動化的發展,適時的研發及提供相關產業的對應產品。
2. 長期發展方向
(1) 生產策略
① 因應市場需求及變化,逐步調整產品結構及產能,持續改良量產技術,降低生產成本,並強化應變能力。
② 以抑制電磁波干擾(EMI)及被動元件電感類產品為主軸,設立完整之產品線,滿足客戶需求。
③ 建立完整的資訊系統,以瞭解終端客戶需求預估,使產銷能達到同步化,在減少不必要庫存積壓下能同時滿足客戶的需求。
④ 降低耗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發展綠色能源使用。同時透過控管有害物質及礦產溯源機制,以確保符合人權與道德規範,並於ESG報告書中揭露永續資訊。
(2) 行銷策略
① 培養國際行銷人才,設立海外行銷據點,以達到國際化的目標,並充分掌握國際市場資訊。
② 以抑制電磁波干擾(EMI)及被動元件電感類產品為主軸,提供客戶完整之產品線,成為EMI抑制與磁性元件之專業公司。
③ 多方瞭解產業發展訊息與電子產品發展驅勢,以做為新產品開發的的方針。
(3) 研發策略
① 以EMI(電磁波干擾)抑制及被動元件電感類產品為主軸,開發新產品。
② 研發設計自動化設備,強化生產能力,增加生產彈性,降低生產成本。
③ 積極開發關鍵材料,掌握關鍵材料技術之自主性。
④ 充份利用產學合作,提升研發能力與加速技術生根。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 主要產品(服務)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 年度 | ||
|---|---|---|
| 銷售地區 | 銷售金額 | 比例(%) |
| 中國大陸 | 281,471 | 44.55 |
| 台灣 | 248,645 | 39.36 |
| 其他 | 101,633 | 16.09 |
| 合計 | 631,749 | 100.00 |
註:上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我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2. 市場佔有率及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及成長性
2025年,鈞寶在汽車電子、智慧家電、電源與綠能產品、AI產品等市場應用有穩定的收獲,整體業績較2024年成長。本公司因應市場變化與電子產品的推陳出新,除了致力降低製造成本以提高毛利率外,並積極開發新產品以提高ASP及產品價值,在智慧家電、綠產產品、汽車電子、醫療應用、AI產品等領域,有越來越多的客戶及終端產品應用陸續導入並交貨。鈞寶深知惟有不斷的研發創新,掌握市場的發展趨勢,公司才能長久發展和永續經營,也期許在新的年度能在業績及獲利上有更好的成長水平。
由於台灣電子產業累積多年之研發設計及製造能力,以及在上下游資源充份整合,產業供應鏈建立完整之優越環境下,相關電子產品由資訊消費電子、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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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服器產品等皆係屬全球生產重鎮,故隨我國電子到工業及車用電子產品出貨量之持續成長,相對提供朝晶片化及微型化發展之被動元件產業良好之發展空間,其市場規模將隨之擴大。
3. 競爭利基
(1) 磁性材料技術
本公司為滿足電子產品抑制電磁波干擾之需求,不僅專精於各式鐵芯系列產品之製造,進一步亦介入技術層次較高之積層晶片電感與繞線電感的生產領域。本公司為國內業者少數同時具備有製造線鋅系鐵芯、積層晶片電感及繞線電感能力之公司。前者主要裝置於資訊產品輸出(入)端或線材中,提供EMI事後防護之功能;而後者主要裝置於電子產品內部,與電子線路形成電子迴路,具有濾波、抗流與儲能的功能,提供EMI事前之解決方案。本公司基於電子產品的內外部EMI防護與電路電流調整的需求,竭力提供客戶全方位產品服務,以充分滿足顧客防制電磁波干擾之需求。
近年來,由於汽車電子、物聯網、自動化與綠能產業的蓬勃發展,因而衍生無線感應充電技術、感應天線及共模抗流圈等需求,本公司已著手開發相關產品,並已取得相當的進展。美國經貿政策改變,加深市場的不確定因素,是本公司必須克服的嚴肅議題。
(2) 專注技術與研究發展
本公司本著精益求精之精神,積極於消除電磁波干擾領域,研發各項新的技術並致力建立EMI抑制權威與電感產品專業的形象,直接反映於產品品質之穩定性與獲得客戶群之認可與信賴,透過研發團隊積極蒐集材料工程及產品應用之資訊,並進一步與學術單位進行產學合作,以掌握最新產品發展趨勢與技術資訊。目前本公司正積極進行高頻材質製作、超薄型吸波材、無線感應線圈與厚膜式RF共模濾波器等產品研究計劃,以提供客戶全系列EMI,RFI及電感產品之服務。
(3) 台灣與大陸生產據點分散,降低供料風險,提升客戶信賴
本公司所提供之線鋅系EMI磁芯與線圈產品皆用於電子、物聯網、自動化、綠能與汽車產品上,為了就近提供客戶更便利的服務,本公司於蘇州設立獨資廠及廣東觀瀾設立銷售據點。
持續投資高階技術與產品生產於台灣總部,及分散供料與生產風險,加大在台灣的粉料生產投資,使客戶滿意與安心,降低因國際因素造成的供料不確定因素。
4. 發展遠景之有利及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未來發展之有利因素
① AI伺服器、電源供應、汽車電子與產業設備自動化市場潛力無窮
電感器為電路中不可或缺之基本元件,隨著下游消費性電子、資訊及通訊產品朝小型化、數位化及高頻化之趨勢發展,因而擴大具高附加價值、高精密度的晶片電感及線圈元件需求。加上台灣各家廠商早已成為全球行動裝置、資訊產品、WLAN、機上盒等之開發重鎮,故未來電感市場成長可期。
② 國內電感器市占率仍低,未來成長空間大
中華民國海關進出口統計月報資料顯示,國內每年均需自美、日等國進口大量特殊材料或高精密度之電感器產品,故在國內電子產業蓬勃發展之下,廠商藉由提升本身材料及製造技術以滿足客戶需求,故提供電感產業十足成長之空間。
③ 抑制電磁波干擾(EMI)方案之需求與日俱增
由於科技日新月異,電子產品大量運用於生活週遭,隨時可能發生電子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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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互相引發電磁輻射干擾及對人類健康造成影響,包括美、日及歐洲等先進國家皆十分重視日益嚴重的電磁輻射問題,紛紛訂定嚴格之電磁檢測標準。因此未來各項電子產品必須通過電磁輻射測試且條件亦為嚴格,故電感器之需求將與日俱增。
(2)未來發展之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①國內基層勞工短缺,造成生產及營運成本上升。
近年來由於經濟結構調整等因素,使得生產線勞工短缺,工資亦呈現上揚。
因應對策:
除加強員工之在職訓練,提升人力素質及生產力外,並致力降低人工成本比例,將人工成本耗用較多或生產層次較低之產品移至低生產成本地區生產,以達到產業升級之目的。
②關稅與貿易戰爭
區域戰爭、地緣政治、去中國化及氣候改變等因素交互影響,全球供應鏈持續變化,市場需求大幅波動。在鈞寶長期佈局與努力之下,電源與綠能客群、汽車電子客戶族群增加拉貨需求,智慧家電客群去化備料庫存。
因應對策:
鈞寶持續投資台灣,將擴大在台灣的投資。2023年動工在桃園平鎮廠設置磁芯材料的新式粉料生產線及其廠房,粉料產能設計300噸/月,除產能提升外,同時降低材料供應及生產的外在干擾,使鈞寶台灣的供料與生產穩定無虞,讓客戶安心與滿意,提升與加深客戶對鈞寶的信賴與合作關係。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本公司主要產品區分為鐵芯、積層晶片電感/磁珠及精密線圈等三類,用以濾波與抑制電磁波干擾(EMI)與調整電流為主要功能,產品多使用於各式消費性電子產品、資訊及通訊產品中。
- 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1)粉料主要生產流程

(2)晶片電感/厚膜式共模濾波器主要生產流程

(3)鐵芯主要生產流程

(4)線圈製造部生產流程

② COMMONMODE 系列

③ Power Inductor 系列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所生產之鐵芯、晶片、線圈等產品所需之原料為,氧化鐵、氧化鎳、氧化鋅、內電極、外電極及銀鈀、鍍鉛磁棒與白磁棒、鐵芯粉料等其貨源品質穩定且充足,與供應商往來情形良好。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C | 27,482 | 18.68 | 非關係人 | A | 49,005 | 23.18 | 非關係人 |
| 2 | B | 27,076 | 18.41 | 非關係人 | B | 36,887 | 17.45 | 非關係人 |
| 3 | D | 16,313 | 11.09 | 非關係人 | C | 31,344 | 14.82 | 非關係人 |
| 其他 | 76,219 | 51.82 | 其他 | 94,196 | 44.55 | |||
| 進貨淨額 | 147,090 | 100 | 進貨淨額 | 211,432 | 100 |
註:進貨淨額係指最近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進貨淨額。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甲 | 139,009 | 24.4 | 非關係人 | 甲 | 170,661 | 27.01 | 非關係人 |
| 其他 | 430,787 | 75.6 | 其他 | 461,088 | 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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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貨淨額 | 569,796 | 100.00 | 銷貨淨額 | 631,749 | 100.00 | ||
|---|---|---|---|---|---|---|---|
註:銷貨淨額係指最近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銷貨淨額。
因銷貨產品組合及市場環境變化,以致於進、銷貨客戶、金額及比例有所增減變動。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15年3月31日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3月31日止 | |
|---|---|---|---|---|
| 員工人數 | 直接人工 | 126 | 125 | 128 |
| 間接人工 | 37 | 41 | 38 | |
| 一般職員 | 64 | 66 | 68 | |
| 合計(註) | 227 | 232 | 234 | |
| 平均年歲 | 45.66 | 46.4 | 46.5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3.43 | 13.59 | 13.41 | |
| 學歷分佈比率(%) | 博士 | 0.44 | 0.43 | 0.43 |
| 碩士 | 3.08 | 2.59 | 2.56 | |
| 大專 | 35.69 | 38.79 | 38.89 | |
| 高中 | 42.29 | 40.95 | 41.88 | |
| 高中以下 | 18.5 | 17.24 | 16.24 |
註:員工人數統計未包含外籍勞工及建教生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本公司主要生產 EMI 抑制電磁波干擾產品,應用在筆記型電腦、主機板、伺服器、數位相機等電腦相關產品以及通訊產品、消費性電子產品上,本公司已成為客戶 EMI 解決對策最佳夥伴,此外,本公司對環境保護以及社會責任之履行更是不遺餘力,本公司的環境政策為「做環保良心,為社會負責」。
關於固定污染源,本公司已申領有設置許可證以及操作許可證,並設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關於廢水,本公司已申辦並獲准聯接使用工業區廢(汙)水污水下水道系統及設置廢水回收系統,並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此外,本公司亦已按時申報空氣污染防治費,按時繳交廢(汙)水處理費。
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本公司以實際行動支持綠能發電,已於105年利用廠房屋頂空間增設太陽能板發電設備,設置面積為2,358.39 m²;114年度總發電量417,120KWH,累計發電量達4,121,259KWH,相當於種下6,457,404棵樹,減少2,154,787公斤的碳排放,並取得新台幣22,675仟元的太陽能發電利益。透過降低CO2排放量,達到減少溫室效應,為自然環境付出一份心力。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五、勞資關係
(一)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78-
本公司一向視員工如同公司的重要資產,為了充分照顧同仁,保障其生活條件,本公司已制訂下列各項福利措施:
- 員工福利措施
(1) 員工酬勞分派。
(2) 團體保險。
(3) 年節禮品。
(4) 福利金補助:結婚、生育、死亡、嚴重傷病、災變、重大事故補助。
(5) 員工教育訓練。
(6) 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員工旅遊、生日禮金、勞動節禮金及端午、中秋節禮金(禮品)等。
(7) 每年定期一次健康檢查。
(8) 員工哺乳室。
- 進修、訓練情形
本公司為培養員工之專業知識、技巧與理念,藉以提升其素質及工作效率,達到員工與公司同步成長之目的,設立教育訓練作業程式,分別依新進人員訓練、專業性訓練、在職人員教育訓練、共同性訓練、外部訓練等。
(1)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協助新進人員認識工作環境、瞭解公司管理規則及歷史沿革、注意工作安全、組職、各部門業務內容、品質理念、環境管理物質、專業工作方式及要求、勞工法令、勞工安全衛生的訓練等,以強化新進同仁對環境、政策的認識及評核,合乎公司需要之人才。
(2) 專業性訓練
每年依專業需求指派員工參與相關專業課程,以提升公司技術層次、增進專業技術能力。
(3) 本職訓練
每年依訓練計劃進行教導、再教育於從事本職工作或專業性訓練所需知識技能、技巧、證照人員資格檢定等,使員工在工作崗位上,能符合職能需求。
(4) 共同性訓練
以員工共同性職能為主,藉由完整之教育訓練制度及體系提供員工不斷的自我成長,提升工作績效,以推動公司的整體發展。
(5) 外部訓練
部門主管及員工得視工作需求推薦參加相關外部課程,以擴展訓練效益,讓員工獲得最完善的學習。
114年度相關教育訓練實績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班次數 | 總人數 | 總時數 | 總費用 | |
|---|---|---|---|---|---|
| 新進人員訓練 | 75 | 721 | 108 | 0 | |
| 在職人員教育訓練 | 專業性訓練 | 29 | 32 | 295 | 83,665 |
| 本職訓練 | 58 | 786 | 94.75 | 0 | |
| 共同性訓練 | 46 | 1,209 | 77.5 | 0 | |
| 外部訓練 | 15 | 18 | 215.5 | 899 | |
| 總計 | 223 | 2,766 | 790.75 | 84,564 |
註:教育訓練統計未包含外籍勞工。
3.退休制度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以安定員工退休後之生活,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已付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準備金,撥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及支用,惟於民國 91 年 4 月 3 日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將勞工退休準備金改按薪資總額 3% 提撥,另於民國 93 年 1 月 6 日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改按薪資總額 4.5% 提撥。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
本公司職工退休制度如下:
(1)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①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②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③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④ 退休年資滿十五年(含)以上,年滿五十歲者,得申請提早退休。
(2)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① 年滿六十五歲者。
②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勞工申請退休程序及退休金之標準如下:
(1) 員工自請退休,須於一個月前提出自請退休申請單,經核准後,始得退休,命令退休之通知函亦同。
(2) 員工退休金之給付標準:
① 退休金基數,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② 退休金之核發係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三十個基數)後,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未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③ 精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若係因執行職務所致,則依勞基法規定所訂標準,再加發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於 114 年度計有 1 名員工申請退休,相關退休事宜均依照勞基法及本公司退休辦法辦理,以確保員工退休後生活能獲得充分保障,並維護其員工應有的權益。
4.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為保障勞資權益與協調勞資關係,本公司致力加強勞資和諧且於每季召開勞資會議並做雙向溝通協調以解決問題,因此,截至目前為止並無重大未決之勞資糾紛情事。
5.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並確實執行相關內容,維護員工權益。同時,我們重視員工對工作的各種看法,特別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以深入了解員工的真實想法及對公司的滿意程度。調查採不記名方式自由填寫,結果如下:
-80-
| 對象 | 台灣母公司員工 |
|---|---|
| 調查項目 | 薪酬、工作環境、職涯發展、企業文化及永續經營 |
| 覆蓋率 | 84.88% |
| 調查人數 | 146 人 |
| 負責調查單位 | 人事部 |
| 調查頻率 | 每年一次 |
| 調查期間 | 2025/1/1~2025/12/31 |
| 調查結果 | 平均 3.30 分(最低 0 分,最高 5 分) |
| 提升改善方案 | 針對調查結果,團膳伙食口味欠佳,故本公司已於 2026 年更換新團膳供應商,並不定時蒐集員工滿意度及意見,作為後續提升餐食品質之參考。 |
6. 員工行為與倫理守則
本公司為樹立制度,健全組織及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進生產效能,特依勞動基準法及政府有關法規訂定工作規則,其員工服務規章如下:
(1) 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 互相尊重人格、謙守禮義、互相協助、和親一致。
② 重視公司及同仁名譽與信用,不得有不當之言論與行為。
③ 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非法收受金錢、物品及其他有欺詐公司或洩露機密之行為。
④ 非經本公司許可,不得兼任其他有危害公司權益之工作與事業。
⑤ 不得有濫用職權及越權獨斷之行為,遇有急迫情事時,應做適當之處置並迅速報告直屬主管。
⑥ 不得有違反或教唆違反本規章之行為。
(2) 員工遵守下列事項並忠於職守,以提高作業效率:
① 對主管賦予之工作指派,加班、調職、表單填報、教育訓練等指示,應全力配合,不得藉故拒絕或拖延。
② 工作時間中未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或有怠慢職責等行為。
(3)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並共同維護廠內秩序:
① 公司內不得有暴行、脅迫、傷害、辱罵、竊盜、喝酒、賭博、縱火、破壞公物、攜帶武器、擾亂秩序、妨害工作、妨害公共安全及其他不軌之行為。
② 不得煽動罷工、怠工或阻礙生產作業等情事。
③ 摄影或描繪公司內建築物、機械器具、模具、或帶領他人參觀公司時,應先由所屬主管報告總經理,經核可後始得行之。
④ 禁止隨意進入之場所,非相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⑤ 工作現場吸煙應在規定場所行之。
⑥ 工作時間內依規定手續會客時,應在規定場所行之。
⑦ 不得任意翻閱所屬職務外之檔、函電及帳冊;負責前述各項資訊管理之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示人。
⑧ 維持會議室、交誼廳、工作現場之整齊與清潔。
⑨ 員工於下班前應將所司工作處理完畢,並將所用工具收拾清楚,始得離開工作崗位。
(4)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愛惜公司物品、並妥善保管:
① 合理使用原物料、動力、工具、燃料、消耗,避免造成浪費。
② 機械器具、模具、工具、製品及公司內其他財物,須依規定維修、保養、整理之,若有故障、破損或遺失時應立即報告所屬主管處理。
③ 所有生財器具、物品,使用前後皆須歸定位存放。
④ 公司所有公物不得蓄意破壞或作為私用、藏匿及攜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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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員工平日服務項目與工作內容,得按照職位說明書所制定或主管派行之。
7.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本公司已取得 ISO 45001 (效期:2025/2/20-2028/2/19)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並針對職業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與控制,設置友善且安全的工作環境,以確保員工的身心健康,具體相關措施如下:
(1) 本公司位於平鎮工業區,交通便利、佔地廣闊、環境幽雅,擁有多項休閒設施(如:桌球室等),提供本公司員工休閒娛樂或舉辦聯歡活動。
(2) 為保障員工安全,本公司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保等保險項目。
(3) 提供員工每年定期一次健康檢查及特殊作業員工實施特殊體檢,以確保員工之健康。
(4) 設置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作業場所依法設置勞工衛生管理員,並訂有勞工安全衛生守則,於每季召開勞工安全衛生會議。
(5) 本公司勞工安全衛生守則員工衣著規定如下:
① 員工須穿著合身整齊之服裝,作業場所絕對禁止穿拖鞋或無包覆腳趾的鞋子,赤膊或赤腳工作,另因作業環境有需求者,須穿著安全鞋。
② 操作旋轉機具,具有被捲入風險者,須配戴髮包或帽套。
③ 上下班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
④ 進入場(廠)依規定指示,需佩戴安全防護具者,應遵守指示佩帶齊全方可進入場廠區內。
⑤ 衣著口袋裡面不得放尖銳的刀鑲、油漬破布或容易發火的東西。
⑥ 不得穿油污的工作衣,既不衛生,又易於引火的危險。
(6) 每年定期一次實施消防安全、建築物安全檢查及各項公用設備檢查,以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
(7) 舉辦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特殊作業主管在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消防安全講習及實作訓練、一般人員勞工安全衛生在職訓練。
(8) 督導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辦理職業災害統計。
8. 工安查核制度
本公司勞安部亦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由勞安部人員實際到各單位查核,也要求各單位自行辦理內部之工安查核,辦理工安環保績效考評工作,教導各級人員行為安全理念、安全觀察程序及項目,全力推動建立安全行為工作,期許提供持續改善機制,以提升工安績效。此外,為掌控事故狀況,訂定緊急應變計畫等規範,各事業單位再根據其本身之作業及環境狀況,訂定出適合的危機與緊急處理組織與對策,定期演練以熟悉其應變步驟,以期在事故發生時能降低災害之擴大及減少人員、設備之損失。
9. 設備安全管理
本公司已建立完整的設備安全管理流程,對於危險性設備做比較詳盡的檢查以確保設備能夠安全操作。使用期間操作人員要做自動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在設備的區域內,因應人、事、地、物的安全,所提出安全管理的辦法,應以標準作業程序書管制。例如有機作業區的人員進出管理程序、上鎖/標示管理程序,這些安全工作規定與工廠人員安全及設備操作有極大的關聯,故要求本公司工廠內須具備這類安全工作規定。
10. 消防演練
除了依消防法規實施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申報作業流程,本公司另訂消防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使所有消防設備透過每年定期一次的檢查,保持隨時備用之狀態。
-82-
- 廠區內建築物檢查
每年度廠內建築物,必須就構造與設備安全委請專業機構或人員實施檢查及簽證確認,並向當地所在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報,以確保建築物之公共安全。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未因勞資糾紛遭受損失,預計未來亦無此類損失。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 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系統
(1) 目的:
有關資訊系統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相關事宜建立電腦網路系統的安全控管機制。
(2) 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資訊安全系統組建、運行、維護和管理控制,涵蓋以下領域:
① 內/外部網路
② 作業系統
③ 儲存介質管理
(3) 權責:
① 電腦資訊系統之權責單位:管理部
② 公司內部設有專職人員並組成資安小組負責處理有關資訊系統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並定期檢視政策之有效性向總經理報告。
(4) 安全監控架構:
① 公司內部有專職人員負責處理有關資訊系統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相關事宜,以防範電腦網路風險與危機,維護資訊系統安全。
② 建立電腦網路系統安全控管機制,以確保網路傳輸資料安全,保護連網作業防止未經授權的系統存取,造成機密資料之外洩。
③ 對於跨公司之電腦網路系統,應特別加強網路安全管理,並且對內安裝防毒軟體,設置對外之網路防火墻,以防止電腦病毒、攻擊性之惡意軟體入侵,而造成公司網路系統癱瘓。
(5) 檔案安全控制:
① 防止非相關人員存取系統資訊。
② 最高使用權限人員,應依各業務範圍、權責分別設定使用者之帳號及權限,並且不得私自更換使用,使用者一旦離開原職務,應立即撤銷該使用者之帳號及權限。
③ 使用者之帳號及密碼,應避免使用容易被識破及猜測的密碼,並且應定期更改密碼。
- 資訊安全政策:
(1) 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合法軟體之概念,促使員工正確認知電腦病毒的威脅,進一步提升員工的資訊安全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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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透過郵件系統公告即時資安訊息。
(3) 接觸資訊系統相關作業員工需簽訂【網路、版權軟體使用安全切結書】,違反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電腦軟體使用規範、相關規定之人員除送公司議處及遵照公司相關人事規範辦理外,並自負相關國家法律刑責。
- 具體管理方案:
資料備份及維護方式:
① 網路系統之資料,應每日定期備份重要檔案及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② 個人電腦及網路系統伺服器,應具備電腦病毒掃瞄工具,並且定期自動掃瞄電腦病毒與更新病毒碼。
③ 網路系統管理人員應負責網路安全規範的擬訂,執行網路管理工具之設定與操作,查核防火牆內外網路流量並覆核相關 Log 檔案確保系統與資料的安全性與完整性。
- 資訊安全宣導:
(1) 相關使用者需簽訂網路/版權軟體使用安全切結書。
(2) 即時資訊安全訊息透過郵件系統公告。
(3) 每年定期於全廠月會進行教育訓練宣導,114 年本公司辦理資訊安全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計 1 小時,總計 102 人次。
-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中華電信資安艦隊(入侵偵測防護系統)、防火牆、防毒軟體。
-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由管理部負責督導與審議個人資料管理機制,並在蒐集個人資料時要求簽署《個人資料同意書》,以明確告知資料使用範圍及相關保護政策。此管理機制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確保個資管理制度符合法規要求,並有效運作與落實。透過完善的管理措施,本公司致力於加強個人資料安全,確保當事人權益獲得充分保障。此外,本公司於 114 年內未發生任何個人資料外洩事件。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此情形。
七、重要契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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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差 異 | |
| --- | --- | --- | --- | --- |
| | | | 金 額 | 變動比例% |
| 流動資產 | 1,018,782 | 1,425,870 | (407,088) | (28.5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6,291 | 372,086 | 24,205 | 6.51 |
| 無形資產 | 0 | 0 | 0 | - |
| 其他資產 | 683,750 | 583,105 | 100,645 | 17.26 |
| 資產總額 | 2,098,823 | 2,381,061 | (282,238) | (11.85) |
| 流動負債 | 496,538 | 668,894 | (172,356) | (25.77) |
| 非流動負債 | 13,910 | 17,083 | (3,173) | (18.57) |
| 負債總額 | 510,448 | 685,977 | (175,529) | (25.59) |
| 股 本 | 880,239 | 878,113 | 2,126 | 0.24 |
| 資本公積 | 218,934 | 216,885 | 2,049 | 0.94 |
| 保留盈餘 | 411,901 | 434,671 | (22,770) | (5.24) |
| 其他權益 | 77,301 | 165,415 | (88,114) | (53.27) |
| 股東權益總額 | 1,588,375 | 1,695,084 | (106,709) | (6.30) |
| 說明:
1.流動資產減少:主要係定存解約,償還短期借款及投資非流動性金融資產所致。
2.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減少:主要係定存解約,以償還短期借款所致。
3.其他權益減少:主要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增加所致。 | | | | |
註:上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85-
二、財務績效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631,749 | 569,796 | 61,953 | 10.87 |
| 營業毛利淨額 | 154,384 | 130,539 | 23,845 | 18.27 |
| 營業利益 | 30,958 | 7,893 | 23,065 | 292.2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4,973 | 93,692 | (48,719) | (52) |
| 稅前淨利 | 75,931 | 101,585 | (25,654) | (25.25) |
| 本期淨利 | 64,763 | 84,771 | (20,008) | (23.6) |
| 最近二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前後期變動達 20%):
1.營業利益增加:主要係景氣回升營收成長,毛利增加所致。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要係外幣未實現兌換損失增加所致。
3.稅前淨利及本期淨利減少:主要係上半年外幣產生大幅未實現兌換損失所致。 | | | | |
註:上列財務資料填列係依據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資訊。
(二)預期銷售數據與其依據
請參閱第 1~4 頁之「致股東報告書」。
(三)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配合上述營業業務成長,本公司財務所需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隨之增長,本公司將嚴格控管現金流量,掌握資金運用情形,並衡量是否向外借款因應。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因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入(出)量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345,838 | 64,516 | (123,132) | 149 | 287,371 | — | —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
| (1)營業活動:114 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64,516 仟元,113 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163,155 仟元,主要係稅前淨利減少、存貨增加所致。 | ||||||
| (2)投資活動:114 年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入 138,758 仟元,113 年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149,962 仟元,主要係處份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所致。 | ||||||
| (3)籌資活動:114 年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261,890 仟元,113 年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43,326 仟元,主要係償還短期借款所致。 | ||||||
| 2.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二)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86-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287,371 | 114,897 | (141,008) | 261,260 | — | —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主要係預計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入。 (2)投資活動:主要係預計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現金流出。 (3)籌資活動:主要係預計發放現金股利、董事及員工酬勞之現金流出。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轉投資公司 預目 | 金額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投資計畫 |
|---|---|---|---|---|---|
| 鈞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3,333 | 鐵芯、線圈及晶片電感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 主要係景氣回升營收成長所致。 | 不適用 | 無 |
| 深圳市臻琪電子元件有限公司 | 7,152 | 鐵芯、線圈及晶片電感之銷售業務 | 主要係景氣回升營收成長所致。 | 不適用 | 無 |
(二)未來一年投資計劃:目前暫無重大投資計劃。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 114 年度利息收入 22,343 仟元,利息費用為 8,150 仟元,合計占合併營收淨額 4.83%,本公司隨時蒐集利率變動之相關資訊,與銀行間保持密切聯繫,充分掌握市場資訊,適時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
- 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 114 年度淨外部兌換損失為 6,248 仟元,占合併營收淨額比率約 0.99%,本公司將密切注意匯率變動趨勢,適時調整美元部位資產,並藉適當之避險操作以降低匯率變動之影響。
- 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近年來由於新興市場經濟成長,對於原物料需求擴大,產生國際通貨膨脹情形,為防止未來國際原、物料價格呈現上漲趨勢,造致成本提高之壓力,本公司將積極透過改善製程,適時提高產品售價藉以反應成本上揚情況,以減緩承擔通貨膨脹之壓力。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為穩定成長之公司,一向專注本業經營,財務健全不操作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且截至出具年報刊印日止,亦無資金貸與他人或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發生,惟未來若有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情況發生,必嚴格依據本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程序」所訂之政策及相關措施辦理;另所從事之衍生性商品操作,均係規避營業所產生之匯兌風險為目的,未來亦將嚴守主管機關及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等辦法審慎執行,以求保障公司之最大權益。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因應車用電子與5G應用以及各種物聯網(IoT)產業蓬勃發展,車用領域客戶需求零組件趨向較大功率、耐大電流、耐突波電流及高溫等較嚴苛環境,5G產品應用頻率也越來越高,材料與製程技術的精進,直接反映於產品品質之穩定性與獲得客戶群之認可與信賴;提高產品製造之Cpk以達車用領域要求也是主要開發的方向,除了產品設計面精進之外,也積極協助製造部門針對製造精度提升,各產品以獲得客戶對IATF16949、AEC-Q200等的品質要求為目標。
隨著車用電子擴大應用與5G通訊產業快速商轉,台灣在全球科技產業領域的地位提升與需求面擴大,將更積極加強能具體提供客戶更多樣性需求服務的能力,研發團隊本著材料工程專業,同時積極蒐集業界產品應用與設計製造之資訊,擴大產品開發面,致力於各式電感之磁性鐵芯材料研發與製造技術設計開發,產品面除功率電感外,持續開發車聯網需求之各類段通訊共模濾波器,另因應各種USB/HDMI高速通訊介面新協定需求,運用鐵芯、晶片與線圈各部門既有專業技術,並積極引入通訊人才與新設備、新技術,整合既有開發成果之新材料與繞線等技術,設計滿足客戶更新的需求。
預計115年度總共將再投入之研發費用15,715仟元,約占合併營收 $2.14\%$ 左右。上述影響研發得以成功或量產之主要因素主要包括對市場真正需求之掌握以及客戶設計之配合期程等。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因應主管機關針對公司治理、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等重要政策及相關法律之修訂發佈,本公司業已積極配合辦理,且本公司管理階層密切注意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並妥適提出因應措施,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產品主要用途為抑制電磁波干擾,而最近年度科技變化之趨勢,係各種電子產品對抑制電磁波干擾之需求日益嚴格,此種趨勢將使得商機增加,惟所面臨之挑戰亦隨之提高,為迎接此種挑戰,已架構更堅強的經營管理團隊,以求提升研發、製造、銷售、管理與財務等各方面之績效,相信本公司將因此而能掌握業務成長之機會。
本公司持續投入資源於資通安全事務,每年編列預算進行軟硬體設備的更新與強化,包含防火墻、防毒、防駭與入侵偵測等,同時也加入資安聯盟組織(TWCERT/CC),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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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最新資安風險,對公司資通安全事務進行必要防護機制,在致力投入資通安全下,目前並無因資通事件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造成財務業務重大影響。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企業形象一向良好,自上市掛牌交易以來,對公司知名度及形象之提升、強化公司內部控制、健全公司管理,及對企業的永續經營皆有正面之影響,未來將致力鞏固國內市場並積極拓展國際業務,以最佳經營效率獲取最大利益,將經營成果分享所有股東及員工。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目前無併購其他公司之計畫。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考量全球市場變化,穩定供貨及增加磁性材料產能,本公司已於2023年動工在桃園平鎮廠設置磁芯材料的新式粉料生產線及其廠房,粉料產能設計300噸/月,本次擴廠計畫預計資本支出約新台幣2.5億元,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擴充廠房可使本公司降低材料供應及生產的外在干擾,使台灣平鎮廠供料與生產穩定無虞,以爭取更多訂單,對營收及獲利能產生助益,並取得更有利之產業地位。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之原料氧化鎳、氧化鐵、氧化銅、氧化鋅及內、外電極等,其採購策略係綜合考量供應商品質、價格、交期及配合度等因素選擇適合之供應商,而由於此等原料供應商並無不可取代之獨佔性,對相同原料有二家以上可供詢價,其供貨來源尚稱充足,故無進貨過度集中之風險。
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為全球知名磁性材料通路品牌及知名電子代工大廠,訂單及營收相對穩定,並已建立相當深厚的合作關係,且本公司亦積極開發新產品及持續開拓新客源,同時也能掌握國內、外現有的客戶,故所面臨銷貨集中的風險相對較低。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為升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皆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無不良之影響。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經營權改變之情況,且公司業已建立專業經理人制度,負責公司之營運事項,故經營權改變對本公司應不致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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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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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本公司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公告申報。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與計劃執行進度: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若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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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正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