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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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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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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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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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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以及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 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

其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由全体监事逐项表决通过。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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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超额利润激励实施办法>的议案》,共 11 项 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1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6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共 10 项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由全体监事逐项表 决通过。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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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3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

其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由全体监事逐项表决通过。 (八)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 三十二 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拟投资建设北方研发中心与碳 纤维等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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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共 9 项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由全体监事逐项表决通过。 (十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十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 2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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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决议的内容真实有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和 2021 年第 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 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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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原则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 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相 关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担保行为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 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工作,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经营投资活动、公司内部控制、公司风 险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及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