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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2

Ma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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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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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公司董事、总经理姚其胜持有公司1,09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 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上述公告披 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100股;公 司副总经理陆巍持有公司1,09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1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1日,副总经理陆巍在上述减持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陆巍仍持有公司股份1,09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公司将继续关注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姚其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告知函》,姚其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19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65%,未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票。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姚其胜 姚其胜
姚其胜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4日—2022年3月11日 17.28 193,200 0.0765%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姚其胜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9,600 0.3246% 684,700 0.271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200 0.1082% 224,900 0.0891%
合计持股 1,092,800 0.4328% 909,600 0.3602%
陆巍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9,450 0.3245% 819,450 0.32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150 0.1082% 273,150 0.1082%
合计持股 1,092,600 0.4327% 1,092,600 0.4327%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1年12月29日,董事、总经理姚其胜因误操作,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10,000股。该部分股票全部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剩余减持股数

姓名 拟减持方式 剩余可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姚其胜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224,900 0.0891%
陆巍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273,150 0.1082%

注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截至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度拟减持股份数不超

过本人当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 3、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

  • 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