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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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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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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解决公司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流 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 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其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龙泉驿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贷款提供保 证担保。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铭瓷 30%的股权, 公司间接持有成都铭瓷 30%的股权。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 持有的成都铭瓷 20%、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中的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0.2142%。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树新为成都铭瓷董事,以上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树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 3、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 4、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3HN452E;

6、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 开发区物联大道 111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 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俊伟 400 40%
2 隋全义 300 30%
3 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 300 30%
合计 1,000 100%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成都铭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资产总额 1,724.74
负债总额 56.83
净资产 1,667.90
资产负债率 3.29%
项目 20211-9

2

营业收入 37.52
利润总额 -282.09
净利润 -282.09

注:其中 2020 年尚未实际经营,不存在 2020 年财务数据;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1、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以上内容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 20%、15%的股 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成都铭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成都铭瓷日常经营的需要,成都铭 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 20%、15%的股权质押给 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 公司将加强担保管理、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关于为成都铭瓷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我们认为 上述担保有利于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成都铭瓷其他股东将相关股权质押给公 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 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成都铭瓷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成都铭瓷其他股东将相关股权质押给 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 关联董事程树新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为成都铭瓷贷款提供担保的事 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为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的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 反担保,其还款能力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1,017.40 万元, 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4253%,目前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832.82 万元(其中含 1,180 万美元境外债 担保,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汇率 1 美元 =6.4601 元人民币折算,为人民币 7,622.92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68%。若包 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1,517.4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6395%。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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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除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下属孙公司担保外无 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 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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