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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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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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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公司于2021年11月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 计,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52,492,921股,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5,747,876股),以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数量上限7,574.7876万股进行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最终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4、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98.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55.89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持平,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与2020年持平;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等的影响。

6、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5,249.29 25,249.29 32,824.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21,498.11 21,498.11 21,49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455.89 21,455.89 21,455.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9% 8.91% 8.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9.57% 8.89% 8.67%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

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

行可能导致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 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胶黏剂及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精细化 工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环氧胶、聚氨酯胶、丙烯酸胶、SBS胶粘剂等系列、 数百种规格型号的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对公 司的业务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扩 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强化公司在胶粘剂新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 地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明显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 司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为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为公司 形象和品牌知名度的提高提供有力推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通 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综合竞争力将有所增强,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将得到有效提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从事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一)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 立了一支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分工合理的研发与支持服务团队。在长 期的研发和项目实践中,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绩 效管理系统和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实行了一系列科学的管理机制和 技术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调动了科研人员的 积极性,确保了队伍的稳定。公司优秀的人才储备以及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是

项目顺利开展、实施的重要支撑。

(二)技术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典型的技术集成类研发项目,公司在引进、吸收、 消化的基础上,通过技术研究和试验形成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 研发中心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海胶粘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加盟上海市研 发公共服务平台。下属检测中心是国家CNAS实验室,国际组织德国船级社GL 认可检测中心、高分子化工新材料检测服务平台。是国内最早通过德国劳氏GL 风能产品认证和唯一一家规模化生产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结构胶的企业,产品性 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自主开发的无溶剂聚氨酯复膜胶广泛应用于食品包 装等软包装行业,填补了国内空白,替代进口产品。公司深厚的技术和研发能力 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三)市场储备

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下,我国胶粘剂行业紧跟国家发 展战略,平稳增长。我国胶粘剂行业伴随着新能源、装配式建筑、基建地产、5G 消费电子等高端领域的用胶需求旺盛,推动胶粘剂行业产品功能化、高端化,应 用领域不断扩大。

“十三五”期间,我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保持稳步增长,行业发展模式也 逐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型进行转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 能力逐步得到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国胶粘剂的发展目标是产量年均增长率 为4.2%,销售额年均增长率为4.3%;我国胶粘带的发展目标是产量年均增长率 为4.5%,销售额年均增长率约为4.2%。力争到2025年末,改变国产产品高端不 足、低端过剩的局面,使行业高附加值产品产值的比例达到40%。

近三年,公司胶粘剂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生产设备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 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生产设备的投资和技改,将胶粘剂产量扩产,但仍无 法满足未来客户订单需求。从销售方面来看,公司胶粘剂产量逐年提高,但仍供 不应求。未来预计公司环氧胶、聚氨酯胶、硅胶、丙烯酸酯类的订单将大量增加,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将无法应对当前公司客户订单需求的快速增 长,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扩大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

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业绩快速增长的必然途 径。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配合 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胶粘剂及新材料的生产建设,紧 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公 司将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增强股东回报。

(三)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加大研发投入、加 强市场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通过合理利用各 种融资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加强管控,加大成本费 用控制力度等方式降低公司运行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 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 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 应法律责任。

(六)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康达新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康达新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达新材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康达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 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给康达新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