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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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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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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0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进行结项,拟将该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约 6,195.83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 活动。项目尾款约 336.64 万元,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 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 资者发行 30,797,101.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 27.6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49,999,987.60 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19,000,000 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 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3,561,5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7,438,487.6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 同验字(2016)第 320ZA0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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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金 额 备注
交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310066137018800073311 1,958,297.21 募集资金专户
交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310066137018800073311 60,000,000.00 活期存款
上海华瑞银行 800002893614 13,813,788.98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华瑞银行 800013371210 40,000,000.00 一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 216500100200053819 100,000,000.00 一月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 216500100200053689 80,000,000.00 一月结构性存款
合 计 295,772,086.19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不含税) 银行手续费支出 项目尾款 共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 14,635.30 14,500.00 8,878.99 575.10 0.28 336.64 5,859.19

注:项目尾款,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方案后,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支付。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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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 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 控制和合理使用,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6,195.83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 金、项目尾款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瑞银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项目暂未支付完毕的工程尾款,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方案后,在满足 付款条件时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以及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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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约6,195.83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项目 尾款约336.64万元,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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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 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本次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将避 免募集资金闲置,调节公司资金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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