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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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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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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成都必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32 名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必控科技68.1546%的股权。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 时,向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20,5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拟于2017 年10 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二、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 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 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 之间没有现时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该等机构具有独立性。
四、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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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东华 林中祥 蒋岩波
2017 年10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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