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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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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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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8月21日 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2015-041号公告《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号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2015年8月22日发布的2015-052号公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
2016 年7 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基于上述情况,并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 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保证所有股东能够获得最新的 完整信息审议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 年8 月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049 号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并拟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以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相应相应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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